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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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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魂铸就人生,维护公平正义——2020年“最美退役军人”彭振华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 2021-03-15 15:23   |  来源: 厅思想权益处 自治区法院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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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华,男,蒙古族,内蒙古赤峰人,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

大学毕业后,彭振华投笔从戎,先后在内蒙古军区边防第六团、内蒙古军区政治部、北京军区内蒙古军事法院工作,并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A本)。服役期间,既从事部队政治工作,也从事军事审判工作,利用工作实践学习领导机关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全面了解掌握机关的运行机制、工作规则,个人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荣立三等功、内蒙古军区政治部优秀机关干部、内蒙古军区“十佳”优秀机关干部、北京军区先进政法干部,北京军区优秀法官等荣誉。结合司法工作实践,撰写的业务论文分别获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八届、二十届、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征文三等奖和优秀奖。为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更好地服务群众,2013年主动申请转业,先后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审监三庭、环资庭从事审判工作。虽然从熟悉的环境到了一个陌生的单位,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彭振华对党忠诚的初心始终不变,部队的优良作风始终不忘,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各位同事的支持帮助下,积极适应新环境,熟悉新同志,融入新环境,自觉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为司法审判事业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无私奉献,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军事法官向地方法官、现役军人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顺利转变。

一、强化理论武装 坚守政治纪律

彭振华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能干的事坚决不干,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信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不断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纪律,在行动上讲原则,不说过头话,不办糊涂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业务学习 提高司法能力

尽管服役期间有近11年的军事法院工作经历,但到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要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差距与不足。彭振华客观现实倒逼自己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始终把学习当做一种精神追求和生活习惯,尽快提高能力素质。能够做到既向书本学习,也向实践学习,既向身边的同事学习,也要向专家学者学习。从工作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学习宏观的办案理念、思路和具体的办案方法,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和纰漏,不断提高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结合本职工作,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坚定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班,提高了理解、掌握和运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办理案件,加强对某一领域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注重法律问题与相关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国家政策等的统筹学习和实践把握,能够更加从容应对审判工作面临的各种挑战。学会主动过滤无用信息,对于有用信息,注意收集,并利用各种有效时间进行快速阅读,注重及时性。多次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工作中及业余生活中,注重学习和收集各种相关案例,充实自己,学习成为常态化。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考核,2017年,光荣地成为高院机关第一批入额法官。

三、认真履职尽责 工作成绩突出

彭振华能够始终如一地干好本职工作,牢记领导嘱托,保持吃苦耐劳、不讲不说、谦虚谨慎的好习惯,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能够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当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有时节假日也不休息,从无怨言,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经常深入基层,巡回办案,始终坚持在调解上下功夫,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主动征求承办人员意见,统一裁判尺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涉及群体利益、当事人情绪过激的敏感案件,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信息沟通,做好风险提示,做好当事人的说理释明工作,防止裁定作出后引发信访事件。近三年平均每年审结各类案件120余件,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明工作,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拟写的(2017)内民再336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机关优秀裁判文书。2018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2019年两次被评为高院机关优秀党员。

四、加强调查研究 增强综合素质

彭振华无论是在立案二庭、审监三庭还是环资庭工作,始终在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基础上,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综合文字材料的撰写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向分管领导工作汇报、庭工作总结、全庭工作要点、党支部工作法多篇文字材料的撰写任务。有多篇信息稿件被院内网采用。积极参加繁简分流工作组,参与撰写《对我院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建议》调研报告;参加办案程序指引编写组,参与编写了民事再审部分程序指引;参加院里组织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题调研组,执笔完成《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调研报告,获2019年度全区优秀政法调研文章二等奖;参加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作为小组联络员,积极履行职责,加强与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信息传递、材料报送等工作,收集、梳理、汇编《煤炭资源领域法律政策汇编》,并下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为有效追缴煤炭资源领域流失的国有资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际,起草完成《煤炭资源领域追缴国有资产损失操作指引》初稿,印发全区各相关单位,为全区法院队伍建设科学化发展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五、自身要求严格 作风形象较好

打铁还需自身硬,彭振华作为一名法院人,特别注意加强党性修养,砥砺道德品质,强化纪律观念,坚守廉洁底线。做到时刻谨记党员身份、法官身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意防微杜渐,从小事小节做起,抵御各种诱惑,防范各类陷阱,绷紧纪律弦,远离“四风”,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自觉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规范,说话、做事、办案、交友等方面做到清醒、清白和清廉。能够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干扰,始终敬畏党纪国法、敬畏手中权力,坚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的正确权力观,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滥用,严格依法依规用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得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时时廉洁自律,事事从自身做起,正确对待监督,自觉遵守审判纪律,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法院干部。

2020年,彭振华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最美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