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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优先!实习生招募工作再次启动
发布时间: 2021-11-25 15:37   |  来源: 中国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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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

实习生招募工作再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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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优先!

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

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隶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为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典型报道、文艺创作、建设退役军人工作全媒体传播平台,编辑出版《中国退役军人》杂志等工作。

接收岗位

根据工作实际,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面向高等院校招收13名实习生,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基本要求

1

行政助理

2

1.管理学、中文、中共党史相关专业。2.研究生及以上在校生。3.熟练掌握office软件。

2

编辑助理

3

1.中文、新闻、历史、政法、军事文化等相关专业。2.研究生及以上在校生。3.需要较强的文字功底。

3

业务协调助理

2

1.中文、新闻、历史相关专业。2.研究生及以上在校生。3.需要较强的文字功底。

4

新媒体助理

3

1.中文、新闻、新媒体相关专业。2.研究生及以上在校生。3.有新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

5

发行助理

3

1.金融学、统计学、计算机、市场营销相关专业。2.研究生及以上在校生。3.需要较强的沟通能力。

接收程序

本次接收实习生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办理接收实习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czxzp@163.com。邮件主题请修改为“实习生+岗位+院校+专业+姓名”。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经历、在校获得奖励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面试人选。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三)面试

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具体事项,未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以面谈为主。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接收人选。请面试人员提前安排好行程,面试前14天内有京外行程记录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产生交通和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办理手续

办理实习接收手续时,实习人员需签署《实习协议》,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实习介绍信及北京健康宝《健康码自查询》截图。

实习生应确保提供的报名信息等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实习待遇和工作要求

(一)实习待遇

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及工作强度,核定发放500元-5000元不等的实习补助。实习期满,视工作表现可提供实习鉴定,工作能力突出的实习人员优先聘用。

(二)有关要求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所有。实习人员相关工作达不到工作要求、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规章制度等情形,将立即终止实习。

本公告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10-8793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