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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29 15:3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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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荣誉疗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荣誉疗养工作,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经广泛征求各盟市和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以及驻呼部分军休干部的意见,参考其他省市制定的荣誉疗养《实施细则》、《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荣誉疗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重要性

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国家、军队的宝贵财富。建立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对服役期间或移交政府安置后作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尊崇关爱军休功臣的具体举措,对于增强军休干部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荣誉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政策依据

制定《实施意见》主要政策依据:

(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第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56号)第五项建立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第二十一条: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军休干部疗养制度,制定年度疗养计划,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军区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0〕7号)、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的通知(内退役军人〔2021〕69号),均明确了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三、制定《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15条。第一条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第二条制定《实施意见》目的和意义。第三条规定了荣誉疗养对象及活动内容。第四条开展荣誉疗养活动应遵循原则。第五、六条明确了荣誉疗养组织者和条件范围。第七、八条明确了开展荣誉疗养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第九条明确了组织荣誉疗养程序。第十条明确了荣誉疗养经费来源、标准及服务人员配备比例。第十一条明确了荣誉疗养地点选择、疗养时间。第十二条明确了建立荣誉疗养工作考评机制。第十三明确了建立荣誉疗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十四条明确了各地细化具体措施。第十五条明确了《实施意见》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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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荣誉疗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2-29 15:35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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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荣誉疗养工作,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经广泛征求各盟市和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以及驻呼部分军休干部的意见,参考其他省市制定的荣誉疗养《实施细则》、《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荣誉疗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重要性

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国家、军队的宝贵财富。建立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对服役期间或移交政府安置后作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尊崇关爱军休功臣的具体举措,对于增强军休干部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荣誉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政策依据

制定《实施意见》主要政策依据:

(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第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56号)第五项建立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第二十一条: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军休干部疗养制度,制定年度疗养计划,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军区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0〕7号)、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的通知(内退役军人〔2021〕69号),均明确了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三、制定《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15条。第一条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第二条制定《实施意见》目的和意义。第三条规定了荣誉疗养对象及活动内容。第四条开展荣誉疗养活动应遵循原则。第五、六条明确了荣誉疗养组织者和条件范围。第七、八条明确了开展荣誉疗养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第九条明确了组织荣誉疗养程序。第十条明确了荣誉疗养经费来源、标准及服务人员配备比例。第十一条明确了荣誉疗养地点选择、疗养时间。第十二条明确了建立荣誉疗养工作考评机制。第十三明确了建立荣誉疗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十四条明确了各地细化具体措施。第十五条明确了《实施意见》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