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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8-05 10: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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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已经2019年7月29日第30次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19年7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发〔2019〕3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切实发挥厅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坚持稳慎实施,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有序过渡衔接,有效发挥职务与职级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实施范围

厅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三、职级设置及职数比例

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职级比例为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比例不超过30%);一至四级调研员职级比例不超过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其中一、二级调研员比例不超过50%,三、四级调研员比例不超过50%)。

四、职级套转

调研员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为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办事员套转为二级科员。

一至四级调研员的职级套转,由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由厅党组审批。审批后,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送《公务员职级套转备案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干部三处按程序报批后,在《公务员职级套转备案人员名册》上加盖公章,予以备案。一份由干部三处留存,另外两份由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留存。《公务员职级套转表》无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职级套转,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备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要求,首次职级套转工作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

五、职级晋升程序及审批

(一)提出方案

由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机关单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套转和晋升工作基本流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9年7月24日《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备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提出全厅职级晋升工作方案,报厅党组审定。方案包括: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分析研判、职级职数使用及空缺、意向性人选范围、晋升操作程序等内容。

(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召开会议,公布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职级、数额、条件及人选、测评内容等,提出有关要求,发放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表,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公务员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

(三)组织考察

对拟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应当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信访举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可实行等额或差额考察。对发现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

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的、三级调研员提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其他职级公务员不填报。晋升一、二级巡视员的公务员,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晋升其他职级公务员,不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职级公务员拟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不在上述填报范围的,要在查核前填报。

晋升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可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获奖情况、一贯表现等情况形成材料,经公示、审批、备案后晋升职级,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可不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

(四)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厅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晋升的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人选。

(五)公示

在厅机关范围内公示拟晋升职级人选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存在影响职级晋升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晋升职级;举报问题不具可查性的或已经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了解核实过且不影响职级晋升的,可不作调查,公示对象正常晋升职级;对反应有影响职级晋升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晋升职级,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晋升。

(六)审批

对公示期满且没有影响职级晋升问题或有关核查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职级晋升审批权限报批。一、二级巡视员职级晋升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其他人员职级晋升由厅党组审批。

晋升一至四级调研员,采取事后备案方式进行,晋升工作完成后一周内,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备案。晋升主任科员及以下,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备案。

六、有关政策

(一)任职年限计算

1.非领导职务套转和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非领导职务人员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晋升职级后的任职年限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1)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4)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办法,仅适用于现有非领导职务人员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后职级任职年限的计算。

2.县处级领导职务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1)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超过3年部分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办法,仅适用于现有领导职务人员首次晋升后任职年限的计算。

(二)其他有关政策

1.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施行日期2019年6月1日为时间节点,确定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的人员、进行职级套转和计算有关任职年限。同时,停止晋升非领导职务。

2.由厅党组管理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套转后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保留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

3.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一级、二级巡视员一般由厅机关进行日常管理,不因其晋升至厅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而作为领导成员管理,不纳入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范围。

4.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晋升职级后继续晋升上一职级,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从2019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2019年以前及以后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套转或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5.公务员从职级套转、晋升次月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职级的工资标准,享受自治区本级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生活待遇。

6.公务员可以根据职级晋升领导职务,应具备的任职年限条件为:晋升厅局级正职,应当任二级巡视员职级2年以上;晋升厅局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调研员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调研员职级3年以上;晋升县处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调研员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调研员职级2年以上;晋升县处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职级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2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应当任一级科员职级3年以上。前述规定的任职年限条件,是晋升领导职务必须达到的最低任职年限要求,不是达到后就必须晋升。

7.四级调研员及以上层次的女性公务员,年满>60周岁退休。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的女性公务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未自愿退休,在年满60周岁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申请提前退休。

七、工作要求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公务员切身利益。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研究,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确保层层落实、平稳过渡。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或者目前政策尚不明确的,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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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05 10:26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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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已经2019年7月29日第30次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19年7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发〔2019〕3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切实发挥厅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坚持稳慎实施,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有序过渡衔接,有效发挥职务与职级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实施范围

厅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三、职级设置及职数比例

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职级比例为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比例不超过30%);一至四级调研员职级比例不超过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其中一、二级调研员比例不超过50%,三、四级调研员比例不超过50%)。

四、职级套转

调研员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为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办事员套转为二级科员。

一至四级调研员的职级套转,由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由厅党组审批。审批后,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送《公务员职级套转备案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干部三处按程序报批后,在《公务员职级套转备案人员名册》上加盖公章,予以备案。一份由干部三处留存,另外两份由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留存。《公务员职级套转表》无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职级套转,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备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要求,首次职级套转工作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

五、职级晋升程序及审批

(一)提出方案

由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机关单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套转和晋升工作基本流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9年7月24日《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备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提出全厅职级晋升工作方案,报厅党组审定。方案包括: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分析研判、职级职数使用及空缺、意向性人选范围、晋升操作程序等内容。

(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召开会议,公布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职级、数额、条件及人选、测评内容等,提出有关要求,发放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表,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公务员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

(三)组织考察

对拟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应当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信访举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可实行等额或差额考察。对发现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

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的、三级调研员提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其他职级公务员不填报。晋升一、二级巡视员的公务员,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晋升其他职级公务员,不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职级公务员拟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不在上述填报范围的,要在查核前填报。

晋升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可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获奖情况、一贯表现等情况形成材料,经公示、审批、备案后晋升职级,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可不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

(四)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厅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晋升的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人选。

(五)公示

在厅机关范围内公示拟晋升职级人选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存在影响职级晋升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晋升职级;举报问题不具可查性的或已经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了解核实过且不影响职级晋升的,可不作调查,公示对象正常晋升职级;对反应有影响职级晋升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晋升职级,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晋升。

(六)审批

对公示期满且没有影响职级晋升问题或有关核查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职级晋升审批权限报批。一、二级巡视员职级晋升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其他人员职级晋升由厅党组审批。

晋升一至四级调研员,采取事后备案方式进行,晋升工作完成后一周内,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备案。晋升主任科员及以下,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备案。

六、有关政策

(一)任职年限计算

1.非领导职务套转和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非领导职务人员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晋升职级后的任职年限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1)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4)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办法,仅适用于现有非领导职务人员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后职级任职年限的计算。

2.县处级领导职务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1)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超过3年部分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办法,仅适用于现有领导职务人员首次晋升后任职年限的计算。

(二)其他有关政策

1.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施行日期2019年6月1日为时间节点,确定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的人员、进行职级套转和计算有关任职年限。同时,停止晋升非领导职务。

2.由厅党组管理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套转后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保留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

3.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一级、二级巡视员一般由厅机关进行日常管理,不因其晋升至厅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而作为领导成员管理,不纳入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范围。

4.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晋升职级后继续晋升上一职级,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从2019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2019年以前及以后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套转或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5.公务员从职级套转、晋升次月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职级的工资标准,享受自治区本级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生活待遇。

6.公务员可以根据职级晋升领导职务,应具备的任职年限条件为:晋升厅局级正职,应当任二级巡视员职级2年以上;晋升厅局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调研员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调研员职级3年以上;晋升县处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调研员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调研员职级2年以上;晋升县处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职级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2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应当任一级科员职级3年以上。前述规定的任职年限条件,是晋升领导职务必须达到的最低任职年限要求,不是达到后就必须晋升。

7.四级调研员及以上层次的女性公务员,年满>60周岁退休。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的女性公务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未自愿退休,在年满60周岁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申请提前退休。

七、工作要求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公务员切身利益。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研究,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确保层层落实、平稳过渡。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或者目前政策尚不明确的,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