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内退役军人发〔2020〕33号),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经各盟市审核认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退役士兵自主选择。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4月29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内退役军人发〔2020〕33号),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经各盟市审核认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退役士兵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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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4月29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内退役军人发〔2020〕33号),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经各盟市审核认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退役士兵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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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