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返回上一级
发布时间: 2021-09-13 11:19
来源: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朗读
关于对全区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公示

关于对全区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公示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分级验收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1﹞234号)要求,按照单位自查自评、地市级部门初审、省级部门复审、部级组织复核的程序,我厅对盟市上报的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材料进行了复审,并组织相邻盟市进行了交叉验收。经厅领导办公会审议,均已达到了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标准,现对拟推荐单位予以公示: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为9月10日--9月17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不同意见,以电话方式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

监督电话:

0471-6611100(机关纪委)

0471-661010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9月10日 

list
通知公告
关于对全区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9-13 11:19   |  来源: 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打印   |  分享到:

关于对全区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公示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分级验收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1﹞234号)要求,按照单位自查自评、地市级部门初审、省级部门复审、部级组织复核的程序,我厅对盟市上报的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材料进行了复审,并组织相邻盟市进行了交叉验收。经厅领导办公会审议,均已达到了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标准,现对拟推荐单位予以公示: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为9月10日--9月17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不同意见,以电话方式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

监督电话:

0471-6611100(机关纪委)

0471-661010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