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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8 10:4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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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系列解读(二十)

一、退役义务兵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

答:退役义务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2)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3)是烈子女的。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哪些单位负责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

答: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有的服现役时间较长,有的立功受奖,有的因战、因公致残,在服役期间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和牺牲。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是一项传统性工作。明确这部分退役军人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能够充分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消除现役官兵后顾之忧,凝聚军心士气,引导现役军人在部队长期服役,扎根基层,建功立业,激励广大官兵为建设强大国防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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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系列解读(二十)
发布时间: 2023-12-18 10:43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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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役义务兵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

答:退役义务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2)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3)是烈子女的。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哪些单位负责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

答: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有的服现役时间较长,有的立功受奖,有的因战、因公致残,在服役期间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和牺牲。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是一项传统性工作。明确这部分退役军人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能够充分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消除现役官兵后顾之忧,凝聚军心士气,引导现役军人在部队长期服役,扎根基层,建功立业,激励广大官兵为建设强大国防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