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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16 19:32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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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的这18场发布会请查收
  自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时间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大群众通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18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请查收。
  1月25日 第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通报内蒙古疫情基本情况及如何开展防控工作。
  1月28日 第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内蒙古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15例确诊病例全部隔离治疗;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停止组织出(入)境旅游团组工作;取消各类群体活动。
  1月31日 第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我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总体病情;我区首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2月1日 第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
  1.通报我区交通运输保障情况,介绍如何确保假期返程高峰期群众出行需求。
  2.于1月30日派出四个督查组,对呼市、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公路交通拥堵问题进行实地督导,设立清晰的路线引导绕行标识标志牌,依法依规开展高速公路入口、省界和服务区、国省干线等通道管控和体温检测工作,确保高效快速通行。
  2月2日 第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自治区指挥部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后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假期没有离开本地的返岗上班人员,无异常情况的,可以返岗上班;对去外地过年返回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4天。
  2月3日 第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我区市场供应有保障,无需大量囤积和集中抢购。
  2月4日 第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全区医疗救治工作的总体情况。目前,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疫情变化调整并公布定点收治医院113家,发热门诊筛查医院217家,公布了专用值班电话,并安排了专人24小时值守。
  2月5日 第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我区防控物资保障情况。紧缺医用物资基本全部保障病例收治医院和隔离观察医院等医疗机构。民用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交通检查站点、监控区域、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需要。
  2月6日 第九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我区农村牧区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对农民工在返程和复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等群体的防控措施等情况。
  2月7日 第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解读“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月8日 第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疫情防控中的医疗防治医保新政;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2月9日 第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通报自治区公安厅向全区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提出依法严厉查处的9种违法犯罪情形。
  2月10日 第十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措施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月11日 第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内蒙古新冠肺炎的疫情情况和百姓关切的话题进行专访。专家提醒广大群众,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2月11日 第十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专家解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
  2月12日 第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
  1.通报复工复产、人员出行、社会管控等情况。
  2.流动人口需提前通过网上申报,避免在社区、卡口等聚集,带来感染风险。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等通道人员核查工作,坚决防止因人口流动引发疫情在我区的蔓延扩散,确保复产复工有序进行。
  2月13日 第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法律专家解读依法防疫,科学防疫。疫情之下,护法就是护自己。
  2月14日 第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通报了我区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规范疫情防控操作流程的通知》和2020年第1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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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的这18场发布会请查收
发布时间: 2020-02-16 19:32   |  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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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时间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大群众通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18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请查收。
  1月25日 第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通报内蒙古疫情基本情况及如何开展防控工作。
  1月28日 第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内蒙古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15例确诊病例全部隔离治疗;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停止组织出(入)境旅游团组工作;取消各类群体活动。
  1月31日 第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我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总体病情;我区首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2月1日 第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
  1.通报我区交通运输保障情况,介绍如何确保假期返程高峰期群众出行需求。
  2.于1月30日派出四个督查组,对呼市、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公路交通拥堵问题进行实地督导,设立清晰的路线引导绕行标识标志牌,依法依规开展高速公路入口、省界和服务区、国省干线等通道管控和体温检测工作,确保高效快速通行。
  2月2日 第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自治区指挥部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后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假期没有离开本地的返岗上班人员,无异常情况的,可以返岗上班;对去外地过年返回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4天。
  2月3日 第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我区市场供应有保障,无需大量囤积和集中抢购。
  2月4日 第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全区医疗救治工作的总体情况。目前,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疫情变化调整并公布定点收治医院113家,发热门诊筛查医院217家,公布了专用值班电话,并安排了专人24小时值守。
  2月5日 第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我区防控物资保障情况。紧缺医用物资基本全部保障病例收治医院和隔离观察医院等医疗机构。民用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交通检查站点、监控区域、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需要。
  2月6日 第九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我区农村牧区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对农民工在返程和复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等群体的防控措施等情况。
  2月7日 第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解读“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月8日 第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通报疫情防控中的医疗防治医保新政;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2月9日 第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通报自治区公安厅向全区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提出依法严厉查处的9种违法犯罪情形。
  2月10日 第十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措施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月11日 第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内蒙古新冠肺炎的疫情情况和百姓关切的话题进行专访。专家提醒广大群众,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2月11日 第十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专家解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
  2月12日 第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
  1.通报复工复产、人员出行、社会管控等情况。
  2.流动人口需提前通过网上申报,避免在社区、卡口等聚集,带来感染风险。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等通道人员核查工作,坚决防止因人口流动引发疫情在我区的蔓延扩散,确保复产复工有序进行。
  2月13日 第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法律专家解读依法防疫,科学防疫。疫情之下,护法就是护自己。
  2月14日 第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内容发布:通报了我区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规范疫情防控操作流程的通知》和2020年第1号《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