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厅级加强任务调度、盟市级负责全面协同、旗县级主抓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完成国家目录内146处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比规定时间提前半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印发相关文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三部门厅领导多次赴进度滞后的地区实地督导,帮助基层梳理工作思路,研提解决办法,同时压实属地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先后对3个进度滞后的盟市挂牌督办,召开现场推进会3次,我区整体工作进度从5月份的40%稳步提升到100%,实现“逆风翻盘”。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相关单位协同发力,畅通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工作效能。在技术协同方面,积极对接测绘单位,采用“档案+科技”模式,对烈士陵园进行高精度测绘,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库,力求边界勘定和档案印证互为支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联动处置方面,各级开辟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议”的方式,协调解决规划衔接、林地占用、景区边界重叠等具体问题。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解决遗留问题。按照保障权益、利于管护的原则,确定登记权利主体,分类分步组织实施,对权属清晰、资料齐全的,由权利主体直接申请登记;对用地手续不完善、资料缺失的,依照“档案佐证+属地公示+部门会商”的方式,优化程序办理;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按照“一地一策”制定方案,通过“政府协调+专家论证+集体决策”分级处置、完善档案,稳慎有序办理。针对涉及一体登记、个人承包土地争议、生态红线等疑难问题,分别提出解决思路,鼓励各地勇于探索,摒弃“没有成方不敢开药”的做法,推动20个遗留问题烈士陵园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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