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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岗位、年龄放宽、享受优待!全国多地消防队伍招聘退役军人
发布时间: 2024-11-18 11:31   |  来源: 国家退役军人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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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退役军人课堂”消息

近日全国多地发布公告

将面向社会招录

政府专职消防员

退役军人享受

专门岗位、年龄放宽

优先录取等

多重就业优待

内蒙古 科尔沁左翼中旗

科尔沁左翼中旗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

退役军人有专门岗位

为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消防水平,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其中:

专职消防员岗位24名,专项招录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驾驶员岗位16名,其中专项招录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驾驶员岗位8名,普通驾驶员岗位8名。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通辽市户籍;

2.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专职消防员岗位年龄要求在为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15日(不含)至2006年11月15日(含)期间出生;驾驶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35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5日(不含)至2006年11月15日(含)期间出生。驾驶员须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驾照时间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前);

4.性别要求:男性;

5.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服役的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具有挖掘机、铲车、舟艇、无人机特种机械操作证,汽修专业资格证、水域救援证、国家运动员证的特殊专业人才,加1分;加分值在应聘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上进行加分,各加分条件不累加。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科左中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格检查、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事宜在科尔沁左翼中旗政务网和“左中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11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s://sign.naimanyun.cn)注册并填报完整信息,提交之后不能再更改。应聘人员须实名登记并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审核通过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主要学习、服役和工作经历。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3)应聘人员如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上传对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因个人疏忽误传、漏传证件而导致未能加分的,考生自行负责,不再进行加分。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5-321990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5-3221038

4.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再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5.缴费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进行缴费。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消防员岗位考务费用100元/人、驾驶员岗位考务费用150元/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二)心理测试

所有报名成功人员均先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技能测试

消防员、驾驶员岗位按照《科左中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12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驾驶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驾驶技能实操考试(详见附件3),实操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1.从体能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1:2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高中毕业人员须提供完整的学籍档案,如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提供高中入学花名册及毕业生花名册(需加盖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个人征信报告;

(7)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隐瞒重要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公告)。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同岗位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退役军人驾驶员岗位如出现无递补人员情况,从普通驾驶员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递补后仍有空缺的退役军人驾驶员岗位将调剂为退役军人消防员岗位(普通驾驶员岗位不予调剂)。调剂后的岗位由已完成考试的退役军人消防员岗位人员中自成绩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调剂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六)面试

面试由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岗位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5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体能技能测试成绩+加分值)*70%+面试成绩*30%,消防员岗位、退役军人驾驶员岗位和普通驾驶员岗位总成绩单独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再并列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体格检查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格检查环节。体检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九)政审考察

参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要求,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须签订献身消防救援事业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对象的总成绩排名、体格检查、政审情况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管理

1.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不纳入编制管理。

2.培训考核

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解聘。

3.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参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缴纳五险。

4.递补

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培训及试用期内如有解聘、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致使岗位空缺的,按照报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四、管理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地点分别在科尔沁左翼中旗苏木乡镇专职消防站。工作内容按消防救援队伍应承担的职能职责为准,其他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同时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旗内各专职消防站调配工作地点,消防任务由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轮休轮岗制休息。

2、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旗消防救援大队对专职消防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消防救援大队每半年对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考核,合同期限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的续聘、变更、终止、解除,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定岗不定人。消防员首期签订劳动合同为五年(原则上无正当理由不得离职),合同期内,每年组织两次综合素质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将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自动退出或续签,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

五、纪律与监督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它情况,由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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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无为

安徽省芜湖市

无为市消防救援局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

退役军人

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优先录取

因工作需要,无为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男性)

三、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前试训、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战斗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安徽省芜湖市的户籍。

公开招聘人员主要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年龄为18至30周岁;退役军人、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

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高中生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经参加无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并被录用的,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或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无为县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无为市无城镇北门外大街91号(原林业局森林公安隔壁)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考核项目

1.体能测试:(1)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两分钟)、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总分40分,其他三项各20分。

2.岗前实训:(1)岗前试训地点: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193号无为市消防救援局。(2)试训时间:时长3天。(3)试训内容:灭火战斗员基本技能熟悉,收整水带、一人三盘水带连接、车辆串联供水。此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8分钟。

4.加分项:(1)有部队服役经历的加3分(取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额外加5分);(2)有消防队伍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每有1年工作经验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3)持有驾驶证B2及以上的人员,额外加5分。若同时拥有以上经历的享受最高加分项。

上述人员报名时携带退伍证、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奖励证明等申报加分事宜。

(四)成绩合成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本次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岗位出现缺员时,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无为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和办理聘用手续

1、岗位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实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习不合格者予以退回。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政府专职消防员平均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战斗员等岗位补助)。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假期。

3、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服从无为市消防救援局管理。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8天)。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局和无为县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考生。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6612803  0553-6395363

监督电话:1555172979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

附件3:体能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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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唐山

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5名

退役军人年龄放宽

专门岗位

为加强和优化唐山市消防救援力量,满足唐山市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按照《河北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5名,其中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10名,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45名。工作地点:开平区、遵化市、乐亭县、滦南县、芦台经济开发区、曹妃甸工业区。其中,报考曹妃甸工业区新城新港大道消防救援站人员身份要求为退役军人。具体见附件1。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由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

二、工作性质与薪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或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在职期间,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及相关规章制度,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岗位等级评定和晋级晋档办法按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各县市具体标准为准,由所录取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本地户籍优先;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适应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11月11日至2006年11月10日。符合下列条件的,年龄可相应放宽: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

2.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和具有突出专业技能的人员,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证书以及具有突出专业技能的人员是指:

(1)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职业资格证书、通信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技术资格证书、水电维修资格证书、汽车驾驶或维修证书、舟船艇驾驶或维修证书、游泳或潜水资格证书等;(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法律、财务、计算机、文秘档案、广告设计、视频剪辑、运动学、体育教育等专业相关;(3)具有突出专业技能的人员,是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教练员,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篮球、足球、乒乓球等体育竞技类比赛的人员;(4)具有明显优于普通人能够满足队伍人才建设所需的突出特长,如在音乐、美术、体育、舞蹈、表演、绘画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和相关资格证书。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特别是有精神病史,传染性、慢性身体疾病,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外伤或疾病的;

(六)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首先进行网上报名,之后到所报名大队参加资格审查、政治考核,以上审查内容均合格后,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集中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全部考核结束后,由各大队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参加集中培训,为期三个月。具体考核时间和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8时至11月20日17时。

本次招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扫码进入“唐山消防招录平台”,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人员,提前准备好现场资格审查、政治考核所需材料,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信息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1日8时至11月24日17时。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好相关材料,在审查时间内前往所报名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参加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及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无犯罪证明。

4、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事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A1、A2、B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具有突出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才需持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资料和复印件各1份。

五、考核测试与体格检查

(一)政治考核

政审时间:2024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30日17时。

此阶段,考核人员实地走访村(居)民委员会或学校、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查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报考人员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政治考核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考核工作由支队统一组织,实行量化评分,择优录取。测试项目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

(三)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

面试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公示及培训

(一)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录用原则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唐山消防”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二)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前须签订《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出现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管理、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报名须知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由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复查,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暗箱操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2、在招录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唐山消防”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录工作设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及时解答有关咨询问题,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咨询电话:0315-5102060,举报电话:0315-5102059。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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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中山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角大队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

退役军人年龄放宽

优先聘用

立功退役军人

可享直接聘用优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均为战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3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6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1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上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周岁;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体能测试、心理测评、政治考核、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照三角镇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2651225283@qq.com(QQ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战斗员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下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需要放宽年龄的,若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是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提供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党政机关出具的相关工作岗位履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红底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合计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排名中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要求的医院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医院。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 http://www.zs.gov.cn/zssjz/gkmlpt/index(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新闻宣传、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医疗救护专业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持有A1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聘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工作手续。首次聘用人员原则上先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从拟聘人员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试用期满前10天,试用人员填写《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政府专职队员试用期满转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用人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审核,再报组织委员审批。

(3)如用人单位认为试用人员不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试用期满前可解除试用关系,或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执行《三角镇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三角镇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

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22810280;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9285。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2.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方法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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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绵阳

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8名

退役军人年龄放宽

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8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报名对象请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附件1),了解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位设置、合同期限及试用期、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必要信息。

二、招录单位及招录岗位、名额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差异条件

(四)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离职)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录程序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心理测试、成绩排名公告、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录用等。

(一)信息发布(以挂网公布时间为准)

《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其他考试专栏以及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

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中的招录条件,尤其是第三条的“差异条件”。每名报名对象限报一个招录岗位,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录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发送邮件)的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在天府通办APP申请出具);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A1、A2、B2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的证件或工作证明;

5.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需报送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培训和证书、奖项和荣誉、兴趣爱好、自我评价等。

6.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招录单位将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淘汰。

(四)初试(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初试,各招录单位自行制定《初试面试内容及评判规则》,具体内容为: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组织体能测试(80分,附件3)、岗位适应性测试(附件4,人数未达到招录名额1:2的可不组织)、面试(20分),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体能测试成绩低于48分的不予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面试成绩低于12分的不予招录。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岗位):组织体能测试(20分,附件3)、驾驶技能测试(60分,附件5,人数未达到招录名额1:2的可不组织)、面试(20分),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驾驶技能测试的理论测试成绩未达到12分不予招录;面试成绩低于12分的不予招录。

3.消防文员:组织体能测试(附件6)、面试(100分,可以加试笔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予招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招录。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达到60分的视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在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报考消防文员的以主评委打分高的排序靠前;报考战斗员的以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排序靠前,报考驾驶员的以驾驶技能成绩高的排序靠前。

初试合格的,招录单位在本单位招录工作微信群公布初试成绩排名(为保护个人隐私,不合格的一般现场通知或单独通知,不挂网公布,下同),并向支队政治部上报复试对象名单及初试项目成绩。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复试对象按照招录名额1:2的比例确定,消防文员的复试对象按照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予以淘汰。

(五)复试(具体时间以支队通知为准)

复试方案在复试前挂网通知,由支队统一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面试成绩以招录单位面试成绩为准计入总分,所有不予招录情形均与初试一致。具体内容为: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组织体能测试(80分,附件3)、岗位适应性测试(附件4)、面试(20分),总分100分。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岗位):组织体能测试(20分,附件3)、驾驶技能测试(60分,附件5)、面试(20分),总分100分。

3.消防文员:组织体能测试(附件6)、面试(100分,附件7),总分100分。

复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与初试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六)心理测试(复试期间一并组织)

复试期间,由支队统一组织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七)成绩排名公布(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复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的,支队通过各单位招录工作微信群公布复试成绩排名,排名顺序是依次录用、递补的唯一依据。

(八)体格检查(一般在复试结束后的次日组织,如有变化,以支队通知为准)

体检对象按照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由支队统一组织在市级医院体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附件8)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9)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个人申请,支队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复检一次,复检安排在不同的市级医院,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含复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九)政治审核(等待体检结果期间开展)

体检结束后,在等待体检结果期间,体检对象提前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附件10)报送至招录单位,做好政审准备。政治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录用(第一批次出体检结果后的2个工作日内)

第一批次体格检查合格、政治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其余人员为待录用对象(待录用对象有效期为2个月)。拟录用对象数量达不到招录名额的,在待录用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前需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合格)。拟录用(待录用)对象人员名单,在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后组织入职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期一般为3个月,消防文员培训期一般为1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缺额在待录用对象中依次递补。培训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转正,正式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入职培训期。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抄送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有关报名、培训等费用。

(三)报考人员须在招录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录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本公告由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电话:0816-2396097),监督电话:0816-2283119。

六、报名地址、邮箱、咨询电话

附件:1.报名须知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4.战斗员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5.驾驶员岗位驾驶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6.消防文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7.消防文员招录复试面试程序及评判规则

8.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9.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10.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

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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