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在助力自治区完成两件大事中拼搏进取、担当作为。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工作。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深入交流思想,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档案,将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主要依据。
三是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本处室、单位请示报告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事项漏报瞒报。根据请销假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四是加强涉企兼职人员管理。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企兼职报告、审批、公示等提出具体要求。
五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应备尽备;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交尽交;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应审尽审;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应处尽处。
六是加强派出工作人员管理。加强参加专项工作人员管理,对于经组织安排参加外出挂职锻炼、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的人员,动态掌握干部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工作条件等有关情况,抓实常态管理。
七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依托军休大学等阵地,运用培训班、读书班、党课报告、情况通知等形式,强化政治引领,强化组织功能,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