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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2022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 2022-05-09 10:06   |  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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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是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4月16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委印发2022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区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

4月27日,2022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启动仪式上,集中展示了我区民族政策宣传活动成果,并向现场干部群众发放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书籍、宣传手册。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包钢出席,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胡达古拉讲话。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市作为2022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承办地,立足抓手有形、受众有感、教育有效,结合推进首府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通过“互联网+民族团结”与全市9个旗县区视频连线、同频共振,4月27日同步举行启动“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

包头市

5月6日,包头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青山区先锋街道哈达社区举行,活动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步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与会人员参观了民族团结宣传展板,参观了哈达社区“红石榴”家园,工作人员为现场居民发放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手册》等。

呼伦贝尔市

5月6日,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2022年呼伦贝尔市“民族政策宣传月”动员会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春社区召开。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族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要切实强化宣传引导,凝聚起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要切实做好成果转化,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民族工作全方位、各环节。

兴安盟

“五一”小长假,兴安盟多个社区和嘎查村都同步启动了“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全盟835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创新宣传宣讲形式,根据不同受众采用故事说理、笑话说理、图片说理、问答说理、文艺说理等方法,将理论政策法规与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连通”起来,说“大众话”上“群众课”,用“家常话”讲“平实理”,以群众能听明白、看得懂的方式,让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飞入寻常百姓家。

通辽市

5月6日,通辽市2022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暨“民族法治宣传周”启动仪式举行。

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共同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推动宣传教育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全员化开展。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通起来,抓好宣传宣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方式,总结经验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赤峰市

5月7日,2022年赤峰市“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松山区职教中心举行。

活动要求,全市上下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作为落实“五个发展定位”、打造“双子星座”、建设“六个赤峰”的重要任务。要有形有感有效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全方位、全覆盖和常态化、全员化开展,把“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抓好抓细。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这一契机,聚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重点工作,抓实做细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各项工作,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锡林郭勒盟

4月29日,锡林郭勒盟“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在锡林浩特举行。

活动要求,要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工作质效,在实化抓手载体、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有形有感有效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多角度、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要强化职能优势、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动“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积极维护全盟民族团结大局。

鄂尔多斯市

5月6日,2022年鄂尔多斯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伊金霍洛旗举行。仪式采取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联动的方式进行,市、旗区启动仪式同时启动,同步开展。

活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位“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形有感有效”、“做深做细做实”的重要要求,在深化抓手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民族政策宣传月”12个专项领域活动和10项重点主题活动,把“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做精做细做实,让广大干部群众听得懂、能传开,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铸入灵魂。

启动仪式结束后,现场开展了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巴彦淖尔市

5月7日,巴彦淖尔市“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巴彦淖尔市影剧院广场举行。现场开展了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形式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人心。要积极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关心关注各民族群众的发展需求。要引导各民族群众构建共有精神家园,营造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融洽氛围,进一步凝聚全市各族群众的共识和力量,为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连浩特市

5月7日,二连浩特市启动2022年“民族政策宣传月 民族法治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出台工作方案,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各地区、各高校将结合《关于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各族师生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深深根植于青少年心中。

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政策宣讲、线上线下知识竞答活动等,引导师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践行者。要进一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有效发挥校园文化环境在思想政治引领、道德规范约束和文化氛围熏陶方面的作用。要分层分类开展教师专题培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大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要创新开展好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印发《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2022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企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创新宣传方法,推动“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推动企业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推动企业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引导各族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五个认同”。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还向企业各级党组织发放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书籍、宣传手册5000余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2年“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围绕“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活动提出8项重点任务。

印发《民族政策宣传月倡议书》,号召厅直系统各族干部职工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等,“滴灌式”“立体式”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规,有形、有感、有效抓实做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维护民族团结,争做民族团结模范,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印发《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

确定本次宣传月活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采取“主体活动+特色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完成“主体活动”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搞好“特色活动”,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要求公司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紧扣宣传主题,创新活动方式,细化工作任务,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力戒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