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敖汉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新惠革命烈士陵园举行高生合烈士迁葬仪式,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仪式,向烈士敬献鲜花,表达对烈士的崇高敬意和深切缅怀。
高生合烈士1931年生,敖汉旗金厂沟梁镇人,1947年参加革命,属朝阳县支队战士。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弘扬英烈精神,经烈士遗属同意,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散葬于金厂沟梁镇金厂沟梁村高生合烈士遗骨迁至敖汉旗新惠革命烈士陵园集中安葬。
开展散葬烈士的集中安葬工作,不仅捍卫了烈士的尊严与荣誉,更便于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与保护,为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提供了便捷的祭奠场所。下一步,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通过摸底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覆盖摸排散葬烈士墓,尊重烈属意愿,扎实推动散葬烈士墓迁移工作,积极号召人民群众铭记历史,扎实开展红色教育,营造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传统、凝聚民族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