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优势,近日与内蒙古森工集团签订退役军人就业合作框架协议,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内蒙古森工集团按照招聘优先原则,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单列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军人;自主选择考核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退役军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享受企业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努力创造条件,解决退役军人员工临时住房问题;在招聘相关岗位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正式录用的退役军人员工配偶。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帮助内蒙古森工集团协调有关部门获取社会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方面政策支持。
就业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组织有关盟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进军营、送政策、送岗位”活动,广泛宣传动员退役军人到内蒙古森工集团工作,并就工作环境、薪酬待遇、配偶入职和子女入学等政策问题进行解答。
双方商议首期招聘退役军人100名,目前报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计划10月中旬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11月底前完成人员政审、体检、公示和录用工作。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与更多的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就业合作协议,探索出一条适合退役军人就业新路径,促进全区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