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oplogo.png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政府办公区5号楼    联系电话:0471-6318181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安排部署及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2020年,厅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2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与增强全厅干部职工法治观念紧密结合,将法治建设纳入厅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考核赋分权重逐年增加,厅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厅党组书记、厅长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带头履职尽责、牵头抓总、亲自部署,担任厅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分管领导严抓分管部门法治建设,明确责任处室和具体承办人员,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一周工作动态”清单,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按照规定期限每年上报和向社会公布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厅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20年度,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方式推进工作,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依法推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一是依法开展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建立并向社会公布了《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及专业目录》,出台了《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完善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对3543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了适应性培训,对198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了“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就业招聘228场次,提供5万多个就业岗位,3177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各级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528个,帮助3164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实现上岗再就业。二是依法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严格落实《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修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在上年度基础上增长10%以上。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近500支,25000多名退役军人参与了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展示了退役军人的风采。与金融、交通、通讯、医疗等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优惠服务更加拓展。全区13个市和旗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三是依法落实年度安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法规政策,大力实施“阳光安置”,强化安置编制保障,有序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为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办理了落户手续,退役军人安置率达100%。提前完成中央部署的部分退役军人社会保险集中补缴任务,全区办结养老保险5.8万余人,办结率100%。

  (二)始终坚持科学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机制。坚持强化党领导立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立法请示报告制度,对行政立法工作中涉及或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在厅门户网站建立开通了征求意见专栏;严格落实立法争议协调机制,遇有立法争议事项将主动协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重要立法事项协调决策力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全年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报批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法依规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20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程序,并在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自治区司法厅履行报备手续,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清理。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厅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全厅各项行政工作合法合规。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均严格履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风险评估等程序。四是建立厅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由律所提供擅长行政法律实务的多名律师组成我厅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为我厅提供法治学习培训、提出律师法律建议、代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等行政法律专业服务。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规定,将权责清单明确细化到行政岗位和工作人员。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权力事项10项(涉及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4个方面),进一步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厅各项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二是自觉接受各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在厅官网开辟投诉举报通道、链接全国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2020年度,收到人大建议2件,已全部按规定办结并依法公开,人大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全年未收到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和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督查通报和监督制约,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个别盟市进行约谈通报,确保推动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四)推动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一是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解决信访问题,探索完善多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矛盾纠纷机制,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和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建立健全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问题、责任、措施的清单台账,落实化解任务。进一步厘清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着力压实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和首办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系统内各级均公布了来信邮寄地址、信访热线电话号码、网络信访信息系统登录方式,畅通信访渠道,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完善厅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规范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2020年,我厅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次),全部依法办结并录入法治政府建设平台。接到行政诉讼8起,其中,7起案件已经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诉讼,另外1起已依法妥善解决。

  三、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厅系统将《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烈士褒扬条例》等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处室、单位学习内容,把班子成员、干部依法行政及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等方面的情况纳入干部提任考核内容。党组书记坚持带头学习,党组成员坚持先学一步、抓好分管部门学习。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培训力度,厅系统全年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退役军人保障法、财务工作政策规章等法治类集中培训3次,另外还采取网上授课等方式,多次组织开展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学习培训,厅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基本实现法治课程全覆盖,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2020年12月,厅主要负责人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厅系统干部职工讲授了法治党课,引导干部职工更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加大全面普法工作力度。加强普法工作统筹,制定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专题宣传宪法第五次修正案、民法典、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有关会议精神等内容。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收看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暨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厅机关宣传大屏幕上滚动播出法治宣传栏目,在服务中心摆放和发送政策解读宣传册;及时在官网和“内蒙古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专栏刊载国家、自治区关于“宪法宣传周”有关活动报道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宣讲”“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军营”“法治进校园”等“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引导基层退役军人宣讲团为群众做爱国拥军和法治等方面宣讲。同时,重视普法宣传新媒体矩阵建设。厅组建2个月内即开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并设置政策法规和法治宣传等专栏。目前,厅新媒体平均日浏览量达2223人次,最高日浏览量1.8万人次,厅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13769人,累计发送、转发新闻动态2200余条,各项数据逐年同比大幅增长,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大。

  (三)进一步夯实普法工作基础。不断完善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了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政策法规等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制定了厅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定期研究解决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形成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良性互动格局。按照要求通过系统向相关部门报送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七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四)积极落实法制人才培养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配套制定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方案。选调2名具有司法资格的人员,考录2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有效加强了法制工作队伍力量。年内多次邀请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内蒙古党校法学专业教授为厅机关干部职工讲授宪法法律课程,邀请厅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并随堂进行了法律知识测验。编印《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政策法规汇编》,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测试1次,积极适应普法工作网络化发展趋势,组织督促厅机关在岗在编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公务员学习平台、退役军人事务部“再起航”等网络在线学法活动,学习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五)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一是强化以案释法。在官网专栏发布以案释法案件7起并整理印发《以案释法案例选编》,供厅系统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学习借鉴;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全年100多场次的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上都设置了政策宣传台,工作人员通过案例形式向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开展了普法宣传。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与厅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机关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保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警示教育片。三是组织庭审观摩。组织部分青年干部到呼和浩特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宪法宣誓和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2020年度,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化建设还有所滞后、法律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干部队伍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扎实等。下一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补齐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断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增效,再上台阶。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把推进法治建设贯穿退役军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二是全面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解读,以保障法释义和辅导读本为基本教材,自上而下组织系统全员培训,保证系统工作人员首先学懂弄通。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严格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厅系统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