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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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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保障中心承担机关运行支持保障、宣传引导、党群建设、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内设5室,分别为综合科、宣传科、党群工作科、档案科、统计科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25.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25.33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由于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

支出预算425.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25.33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由于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预算数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2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3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3万元,占比65.44%;项目支出147万元,占比34.5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机构日常运转及《内蒙古退役军人杂志》等工作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5.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90.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0.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机构日常运转及《内蒙古退役军人杂志》等工作。

2.卫生健康类16.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类18.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万元,原因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综合保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2万元,比上年增加16.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通信车辆1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思韬        联系电话:0471-661007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0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