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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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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设置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内设8个处室,分别为秘书处、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管理处、就业创业处、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885.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70.24万元,减少26.02%减少原因主要由于单位项目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5885.94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2070.24万元,减少26.02%减少原因主要由于单位项目经费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88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4.22万元,占比61.5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2261.72万元,占比38.43%,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88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22万元,占比12.53%;项目支出5148.72万元,占比87.4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项业务、拥军慰问、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等工作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885.9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261.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725.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52.7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部门机构运转、拥军慰问、退役兵教育培训等工作。

2.卫生健康类118.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类41.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减少原因为机要用车统一交回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公务用车减少1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49万元,比上年增加8.59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增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通信车辆0辆、主要领导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绩效目标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8.89%。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0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8.25%。其他项目均为涉密内容,按要求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思韬        联系电话:0471-661007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0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