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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堂代表:
您的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退役军人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确实难以通过市场途径就业的,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2019年以来,共为退役军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3000余个,帮助10820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一、坚持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将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纳入《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配套出台《关于支持内蒙古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就业质量提升、创业园区建设、军创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联合21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全区退役军人充分高质量就业的若干措施》,聚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等部门政策,提出“九个一批”促就业举措,促进全区退役军人充分高质量就业,特别是在“支持引导兜底帮扶一批”方面,明确要求“对符合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退役军人,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二、做好政策宣传。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充分利用退役报到、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开展招聘会以及走访慰问等时机,通过“口袋书”“宣传册”“短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提高退役军人对就业政策的知晓度。
三、加强教育培训。确定内蒙古农业大学等8所普通高校对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择优选取163家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纳入全区退役士兵承训机构目录,提供200多个专业供退役士兵自主选学。依托有关高校建立退役军人产业学院等5所退役军人特色品牌学院,开展实操教育课堂,开展实训活动,确保培训实效。2019年以来,共有8350名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5616名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768名退役军人参加项目制培训;有27029名退役士兵通过高校复学、专升本、高职考录提升了学历。
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国资委等部门,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招聘中设置退役军人专岗,放宽年龄、学历和开考比例,退役军人可报名参加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招考;积极协调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设置一定数量司法警务辅助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积极开展访企拓岗行动,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引导退役军人返乡就业创业,投身乡村振兴;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活动,促进全区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设置退役军人专项公益性岗位,做好由公益性岗位到市场化就业的有效衔接,对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安置和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用工的,可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五、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2024年4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从岗位开发、人员管理、岗位管理、薪酬待遇、奖惩考核、监督管理等多方面,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为通过公益性岗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退役军人的核心关切。帮助他们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长期坚持和奋斗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建立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台账,实现“一人一档”;利用上门走访、技能培训、招聘活动等时机,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的知晓度;立足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特点和需求,优先组织开展实用性强、利于就业的技能培训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做好由公益性岗位到市场化就业的有效衔接;拓宽再就业渠道,提供多岗位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不断提高帮扶援助服务水平,努力使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及时就业,保障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