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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方面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积极协调军地各级部门,加大地方对转业军官和符合安置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力度,把对部队服役贡献和平时立功受奖情况作为安置打分重要赋分标准,转业安置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国家下达我区退役军人接收计划900余人,各级坚持“阳光安置”政策,积极协调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落实岗位编制,年度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全部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全区转业军官安置到行政(含参公)单位比例达98%,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比例达88%,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做到了部队、单位、个人“三满意”。部队移交的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官和残疾军人全部接收完毕,军队退休人员做到了即交即接,各类退役军人各项待遇全面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阳光安置”政策,特别是结合军队编制体制改革后以军衔为主导的实际,联合内蒙古军区和各军、警种部队进一步修订完善自治区转业军官现行安置赋分办法,持续提高移交安置工作质量,不断激发广大现役军人卫国戍边、建功军营的奋斗热情。
二、关于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需要形成军地合力方面
近年来,我们在关怀关爱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和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等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内蒙古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作用,接续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重大疾病慰问、“关爱三属”“致敬抗美援朝老战士”等关爱项目,切实让广大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二是充分发挥帮扶援助资金效益,特别对困难退役军人群体,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按照“普惠+优待”原则,根据困难情形和程度,给予临时性帮扶援助资金。三是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情暧老兵”公益行动,组织开展相应帮扶援助项目,扩大帮扶援助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四是不断健全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退役返乡欢迎、节日走访慰问、重大庆典邀请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军人军属的社会认同感,营造拥军优属浓厚社会氛围。五是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褒扬功臣模范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烈士子女、伤残军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等群体帮扶解困力度,充分发挥内蒙古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作用,通过各类困难帮扶项目,更好解决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困难问题,积极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三、关于建立军人家庭老龄父母养老优待机制方面
经与军队相关业务部门了解,为进一步彰显军人职业荣誉尊崇,彰显国家和军队对军人家庭特殊付出的关心激励,激发官兵奋斗强军事业、聚力备战打赢。从2021年8月开始,军队为符合条件的军人发放父母赡养金和配偶荣誉金。其中,军人父母或岳父母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只要有一方年龄达到60周岁即可),为其发放父母赡养金,标准为600元/月;为现役军人配偶发放配偶荣誉金,标准为500元/月。同时,调整现役军人两地分居补助制度,将补助标准提高至1000元/月。
党的事十九大报告指出,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这有利于激发全体军人的战斗精神,保持强大战斗力;有利于增强全社会和全体公民意识,积极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积极发挥军地连接纽带和服务保障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落实,积极解决官兵“三后”问题,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切实为部队解压卸负,让官兵轻装上阵。
四、关于在维护军人军属、英烈权益方面
近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大力加强军人军属和英烈权益维护,先后制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荣誉激励,联合26部门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及优待目录清单,明确9类125条优待项目,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推动优待项目在相关行业、相关领域全面落实,引导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知晓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举办全区英烈讲解员大赛,实施老战士老同志口述历史抢救性工程,多角度立体化呈现英烈事迹。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组织线下线上祭扫纪念活动,全区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氛围日益浓厚。同时,积极做好烈士抚恤优待和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升烈士遗属的荣誉感、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确保优待对象真正得到实惠。同时,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推进英烈保护协同发力;全面完善烈士信息,深入挖掘英烈事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育引领尊崇英烈的社会风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更加积极主动落实各方关于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宝贵意见建议,持续推动各方面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为服务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积极贡献退役军人工作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