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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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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毕雪涛代表:

《关于关爱退役军人承担社会责任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效果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考虑您的相关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工作质量,使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培训质量逐年提升,让退役军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现就我厅成立以来的相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聚焦培训就业,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着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11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与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二是着眼提升就业质量,与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三是着眼支持和引导创业,与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与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科技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认定的通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二、坚持培训赋能,提升就业竞争力

在全国率先畅通区内异地培训和结算通道,将208家院校和培训机构,纳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目录,提供200多个专业供退役军人自主选学。组建以来,共有32598人次参加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有27029名退役士兵通过高校复学、专升本、高职考录提升了学历;大力推行“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项目制培训,与正大集团、中科合成油、中华财险等开展了订单培训项目,促进603名退役军人实现稳定就业。为提升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能力,与自治区教育厅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学院成立了学历为专科层次的“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学院”采取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教学培养方式,并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和助学金资助政策。

三、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

支持参加公职人员考录。在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中,我区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招录条件,调整为服役满2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释放更大的政策红利。在事业单位、辅警、消防员等招录、招聘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自组建以来,共有532名大学生退役士兵考入公务员队伍、1617人被事业单位录用、55人考入警察队伍、907人录用为辅警、307人成为消防员。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目前有1280名退役军人进入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其中328人担任书记,返乡入乡就业创业退役军人达12000多人。多方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参加人社、教育、工会等部门组织的招聘活动,定期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创建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招聘信息,依托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直播带岗活动,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招聘网络。厅组建以来,指导各地开展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791场,促进17217名退役军人就业。各级人社部门为退役军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3036个,帮助10236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就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退役军人的核心关切。帮助他们提升学历,掌握用工市场急需的技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长期坚持和奋斗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紧贴区域产业发展特点,细化政策措施、强化能力提升、加强供需对接,加强与人社、大专院校、优质企业的沟通合作,精准施策、全力推进,扎实做好我区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地发挥退役军人优质人力资源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