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oplogo.png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政府办公区5号楼    联系电话:0471-6318181

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4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hho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34350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助力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夯实公开基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动首府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公开部门文件19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部门政策解读5条,参加在线访谈栏目7期,公开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16条;通过《呼和浩特退役军人》公众号发布领导活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点会议活动等信息1163条,头条号2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均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中。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员以及具体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专人分管、业务有专人操作。制定《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解读回应实效,落实细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建设。认真做好我局官方网站运行维护。二是持续优化、完善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我市退役军人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对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绩效评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不隔夜”。在日常工作中局办公室联合机关纪委对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增加。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二)改进情况

1.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栏目的信息发布数量,提高政策解读数量,及时采用图片解读等多种方式对国家、自治区和本部门的新发布的重要民生领域政策进行解读。

2.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时公开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持续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针对性、实效性。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加强对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对上报信息的内容和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2023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工作要点,深化重点任务信息公开,较好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