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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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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1日

2024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高度重视,在党组会上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退役军人领域法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同时,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要点。二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对重要讲话、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进行集体学习研讨,示范带动厅机关各党支部跟进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理念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2024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三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要履行的具体职责,于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法治工作进行述法,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有效提升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能力。四是认真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按要求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厅官网向社会依法公开,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抄送备案。

二、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与自治区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请擅长行政法律实务的多名律师组成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参与行政工作,对厅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研究和论证,并事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今年以来,共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65份,其他法律意见书11份。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监督制度。我厅自组建以来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了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均进行了统一登记和编号,并按要求及时汇总和备案。今年,我厅共出台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已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中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在厅官网进行了政策解读。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厅共开展涉企业、退休、煤炭、罚款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3次,目前,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共有政府规章1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4件,以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规定,将权责清单明确细化到岗位和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共有32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占在编行政人员的80%。注重执法过程记录,在落实优抚对象身份核查认定、年度确认等工作中,注重过程拍照留档,尤其注重相关印证资料收集存档备查。四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自治区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制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并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公开。五是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自成立以来,我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均达到了100%。今年,我厅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行政复议2件,均被复议机关予以维持;发生检查监督1件,申请人的诉求未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

三、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拥军优属走访慰问以及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团结进步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送法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不断加大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律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厅官网、官微和《内蒙古退役军人》刊物等平台解读政策、阐释案例共54条,开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工作成果。集中宣传全国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的创新活动和法治经验,不断营造尊法、学法、知法、用法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文化阵地创建和评选工作,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八五”普法总体规划,于2024年1月底在自治区军休中心建成约95平方米的“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法治文化教育阵地”。阵地内有“读书角”、宪法宣誓区、法治宣传照片墙、LED法治宣传屏和VR体验区等,并配有专职解说员,日接待能力达120人次,是自治区强化退役军人法治思想教育、宣传退役军人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的重要阵地。今年以来,共组织6名新任职干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有力增强了新任职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购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供厅系统领导干部进行学习使用,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增强法治观念。

四、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政策

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着力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政策落地落实。一是落实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做到了退役军人、部队、地方“三满意”。部队移交的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官和残疾军人全部接收完毕,军队退休人员做到了即交即接。二是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深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1795人次,1088名大学生士兵复学入学,8992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6家自治区级退役军人创业园已入驻企业463家,带动2297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联合6家银行推出“崇军贷”系列产品,已为退役军人发放创业贷款4392万元。举办全区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推荐5个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决赛并荣获二等奖及优胜奖。三是落实优抚优待政策。推动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优先窗口,各民航机场、客运站全部开通“绿色通道”,政府管理景区全部实现首道门票半价优惠。常态化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补充完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推动优待措施逐项落实。健全帮扶援助工作机制,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体系。推广使用“尊崇”APP退役军人信息化服务平台,目前完成拥军商户入驻7010家、退役军人认证15555人。四是落实烈士褒扬政策。充分发挥大青山沿线、黄河沿岸、红山区域红色资源作用,加大英烈事迹挖掘整理力度,优化祭扫纪念活动组织实施,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五是落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政策。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指导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加强矛盾排查化解,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实地走访、信件信访、网络信访、电话信访、代办信访、视频信访”六位一体工作体系,用好信访事项办结质量抽查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

五、统筹推进诚信建设工程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诚信建设纳入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列入政治监督台账;认真梳理建立诚信建设任务清单,明确各处室单位48项诚信建设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积极开展诚信和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厅系统干部职工对诚信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及时在厅官网上公开权责事项清单,公布热线电话、投诉电话、邮箱、传真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厅官网政务公开模块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人事动态、权责事项、预决算、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并及时更新。2024年以来,我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对标对表自治区要求,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些不足。一是厅系统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常态长效学习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法治建设工作研究思考不够透彻。三是普法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方式创新性不足,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还不够强、不够有力,普法形式和方式的创新力度需要持续加强。2025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机制,编制好自治区“十五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完善我区现行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学习和实践运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退役军人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三是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普法的创新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