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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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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

2022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厅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方案举措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专题学习16次,组织政策法规培训10次。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和“头雁效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厅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制定《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区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实绩考核,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权力事项11项(其中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事项),制定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及工作流程图,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四项内容,确保厅各项行政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规范运行。二是坚决执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由律所提供擅长行政法律实务的多名律师组成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为我厅提供法律培训、提出法律建议、代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等法律服务。三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清理工作。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6件,全部继续有效。四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善执法部门、执法主体等信息,维护更新执法人员信息,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五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高效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全部办理完成,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较好评价。配合做好行政复议3件、行政应诉3件,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坚决避免政府失信行为的发生。

三、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

(一)服务体系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五有”“全覆盖”要求较好落实。赤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包头市九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被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评为“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2个退役军人服务站被评为“全国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402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成全国示范型中心(站)。二是积极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全区累计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6700余人,投入帮扶援助资金850余万元。专门为呼和浩特市下拨资金100万元,解决疫情期间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常态化走访慰问、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各级累计走访慰问退役军人30000余人,共计投入走访慰问资金1800余万元。

(二)移交安置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做好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坚持“阳光安置”,认真落实按积分公开选岗政策,积极协调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落实岗位编制,全区转业军官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比例达99.3%,其中安置到行政(含参公)单位比例达95.9%。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达94.1%。三是做好军休干部和伤病残退役士兵安置,做到了“只要部队交得出,地方就能接得下”。

(三)就业创业工作迈出新步伐。各级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创业培训等培训活动,全年共培训1050人次。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直播带岗,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14581个,促进3200名退役军人就业。积极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审核批准6家机构为首批自治区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举办了全区创业成果展陈活动,激发了退役军人创业热情。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年内开发公益性岗位631个,帮助522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实现上岗再就业。

(四)双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要求,实施全区边防一线连队饮用水净化工程。圆满完成边防一线连队饮用水净化任务。自治区新闻媒体对饮用水净化工程进行了宣传报道,官兵们表示净化水口感好,终于摆脱了“苦咸水”,喝上了“纯净水”。二是加大双拥慰问力度。春节、“八一”等重大时节,自治区本级投入走访慰问驻军部队资金1100余万元,是历年来投入最多的一年。大力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为边防部队官兵家庭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

(五)优抚褒扬政策有效落实。一是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各级把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作为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破难题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策、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精准采集情况,增加了采集内容。年底前完成集中申领发放任务,采集的信息全部纳入国家统一数据库,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积极推进服务备战打仗工作。推动自治区三级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自治区三级优抚医院建设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规划,6所盟市光荣院迁建和新建工程列入自治区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规划。优化军供站建设布局,呼和浩特和通辽军供站迁址新建、赤峰和锡林郭勒军供站新建工程正在积极推进。三是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投入近2亿元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编纂了《内蒙古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烈士英名录》,建立了全区烈士纪念设施基础数据档案,实现了烈士、烈士纪念设施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通了“内蒙古英烈网”,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祭扫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形成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四是继续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发放抚恤保障资金6亿元。五是联合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医疗、文旅等方面出台优待政策,切实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

(六)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强化。一是克服疫情影响,通过视频等形式开展党组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研讨活动,邀请专家授课,厅系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潮。二是创办了自治区军休大学和《内蒙古退役军人》杂志,利用官网官微,组织退役军人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大力开展“老兵宣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乡村振兴、边疆建设、国防动员等工作,引导全社会强化国防观念、厚植拥军意识、支持强军事业,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良好氛围。全区各级已成立老兵宣讲团131个,开展宣讲5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或学生93000余人次。四是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评选出20名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常态化学习宣传时代楷模张富清、北疆楷模任明德、阿迪雅及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五是有效发挥退役军人作用。成立954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国防教育等志愿服务。本轮疫情发生后,号召广大退役军人发扬本色、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全区有13000余名退役军人志愿者参与本轮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督查和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厅机关宣传大屏、厅官网、“内蒙古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内蒙古退役军人》杂志上转载国家、自治区关于《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活动报道和评论文章200余篇,集中宣传全国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的创新活动和法治宣传经验,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14篇,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全面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及时调整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梳理放权减权事项2项,精简办事材料事项9项,简化办事程序事项8项,压缩办理时限事项10项,联合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项。深入开展“5个大起底行动”,针对闲置资金等全面自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和帮办代办规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信箱”留言和政务服务热线接收接听办理工作规程》,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及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建成全区退役军人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全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等3个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

通过今年的不懈努力,我厅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化解矛盾的能力与自治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面对一些时间久、跨度大、难度高、复杂性强的历史遗留问题,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补齐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一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配套性法规规章进机关、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三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好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再上新台阶。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