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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总体安排部署及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2021年,厅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30次,厅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厅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成员联系干部职工抓落实的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厅机关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厅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与增强全厅干部职工法治观念紧密结合,按照规定期限每年上报和向社会公布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21年度,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依法推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一是依法开展就业创业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园地认定、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管理等制度,坚持以退役军人个人需求为导向,摸清需求底数,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规范、精准服务。组织4166名退役士兵进行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51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时复学,动员10493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多渠道挖掘优质就业岗位,积极发挥“线上”招聘优势,加强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建设,进行线上招聘常态化服务。采取开发专属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方式,帮助1479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实现再就业。二是依法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下拨发放中央和自治区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医疗补助资金,从8月1日起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10%左右。先后组织3224个单位16万余人参加“守护·2021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举办全区英烈讲解员大赛和“烈士寻亲”活动,已为3名烈士找到亲人。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得到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充分肯定。三是依法落实年度安置任务。不断提升安置工作水平,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伤残军人退役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全面实施“阳光安置”,全过程坚持“三统一”、“五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了军转安置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组建以来,退役军人安置率达100%,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安置率达94%以上,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教育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二)始终坚持科学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法依规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今年以来,我厅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光荣院管理实施办法》1件,按要求向司法厅进行了报备。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为契机,全面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规范性文件梳理清理工作。
(三)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规定,将权责清单明确细化到行政岗位和工作人员。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权力事项10项(涉及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4个方面,不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一步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厅各项行政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规范运行。二是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畅通信访渠道,启动12397退役军人智能信访服务专线,规范信访秩序、解决信访问题,探索完善多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矛盾纠纷机制,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和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建立健全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问题、责任、措施的清单台账,落实矛盾化解任务。三是自觉接受各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在厅官网开辟投诉举报通道、链接全国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2021年度,收到人大建议1件,以按规定办结并依法公开。四是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工作。2021年,我厅共接到行政诉讼3起,全部被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上)诉。
三、有效落实依法治区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厅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对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学习要求,列入了厅系统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坚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抓实法治建设的责任,切实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融入厅系统和各处室单位中心工作加以推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强化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要求,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抓好《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我厅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厅党组开展专题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7次,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会3次,利用15天时间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1次,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理论测试1次,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厅属各基层党组织全部召开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专题培训,真正做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全覆盖。同时,认真部署抓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及时对厅系统干部职工在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就读的子女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2名子女全部按时入学,并按照时间节点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报送厅系统子女入学数据,进一步推动守望相助理念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在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
(三)依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提出了涉及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政务服务、持续转变作风等五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正在加快推动落实。二是注重优化服务。为了给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我厅建立了官方网站,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策信息、政务信息,保障广大服务对象知晓政策、明晰办事流程。同时,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6361家,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并推动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公开了位置信息和办事指南,有效保障了退役军人就近办事、便捷办事。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协调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与我厅联合转发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并持续督导各盟市与本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四是积极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结合市场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学历教育。
四、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次全体会议、2次专题会议,研究《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措施。厅党组高度重视普法责任制落实,特别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将学习宣贯纳入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和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先后多次自上而下组织开展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培训,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让有形宣贯落实为有效宣贯。
(二)常态化组织全员学习。将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的《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2018-2020)》作为基本学习资料,为厅系统干部职工订阅《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等书籍。系统内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安排1次法律政策学习,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每月安排2次学习,推动法律政策学习常态化。各处室结合业务工作轮流命题,同时结合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抚优待等业务工作详细解读。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每月组织1次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测试,通过以测促学,保障学习效果。 积极开展专题培训讲座。邀请学者、教授及部政策法规司领导进行专题授课,举办全区性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政策培训与讲座19次;邀请退役军人典型讲述先进事迹、出谋划策;各处室负责人讲解政策、交流体会,并评选优质讲稿和课件在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展播,力争以点带面、以讲促学,打造形成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学习教育品牌。
(三)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在厅机关宣传大屏幕上滚动播出法治宣传栏目,在厅官网和“内蒙古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上转载国家、自治区关于《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活动报道和评论文章,集中宣传全国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的创新活动和法治宣传经验,扩大宣传效果,切实让法治影响深入人心。2021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厅机关组织干部职工走进中山社区,利用宣传材料讲解相关法律政策。通过法律宣讲答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具体内容及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021年度,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化解矛盾的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面对一些时间久、跨度大、难度高、复杂性强的历史遗留问题,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系统内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还没有形成。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补齐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二是继续“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工作重心从体系布局转到细化落实上来,努力提升厅系统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三是将《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贯穿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教育的全过程,从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积极主动作为,正面回应退役军人关切,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