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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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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4日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

(一)调整、完善、精简依法行政权责清单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18年11月10日挂牌组建,我厅依据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进行了调整和压减,共梳理完善权力事项10项(涉及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4个方面),进一步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厅各项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行职权,不断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把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形成全局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加大法制学习培训力度

适应普法工作网络化发展趋势,组织督促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网络在线学法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思维的养成和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举办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班、社保接续培训班、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培训班等多个培训,对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进行了授课讲解,增强退役军人事务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上,由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政策法规工作。全厅有2名公务员和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取得司法资格并正在申请公职律师资格。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文件合法性审查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对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暂无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要求,我厅对全年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报批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各类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用好法律顾问机制

厅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厅组建不久即与呼和浩特市慧聪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由律所提供擅长行政法律研究的多名律师组成我厅常年法律顾问团,为我厅提供法制学习培训、提出法律建议、代理应诉等行政法律专业服务,2019年,我厅受理办理行政复议事项3起,被申请行政复议4起,接到行政诉讼4起,全部按时依法办理完成。

(三)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各类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厅党组会议或厅务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全年,共召开党组(扩大)会36次,厅务会7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由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团共同参与对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事中征求意见和事后法律审查,协助进行合法合规把关并出具法律建议。目前我厅无被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把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全厅一项重要工作常抓常新,狠抓厅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权责清单明确细化到行政岗位和工作人员。结合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汇总全系统政策法规汇编,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测试3次,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二)依法有序推进移交安置

8月28日,成立自治区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专项工作组,在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11月11日,召开自治区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专项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听取2018年全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区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10月9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委组织部、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人社厅、国资委、医保局、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提高安置质量、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待遇保障等方面提供了政策规范。制定自治区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年度安置计划,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等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安置”,安置政策、安置程序、安置办法和安置结果全面公开。强化退役军人安置编制保障,增强政府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要求各地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率、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年度安置任务。

(三)依法做好就业创业扶持

按照自治区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并向社会发布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及专业目录,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年内,356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学历提升,417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动员4191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了高职扩招;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签订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议,推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院校化高质量开展;自治区年内下达“开放教育进军营计划”资和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各级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92场(次),8649名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组织退役军人参加了“春风送暖”、“金秋招聘月”等大型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协调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认真落实就业创业税收减免及创业贷款等相关优惠政策。推动成立了“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搭起了社会力量这架马车。各级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139个,一些就业愿望强烈、自身就业难度大、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得到兜底就业安排。

(四)依法落实优抚褒扬政策

及时下拨优抚事业经费,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了10-15%。及时下拨中央优待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优抚事业单位扶助金,按要求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指导各级足额、准确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享受相关待遇。强化褒扬纪念,大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和烈士纪念日公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区约16.1万余人次赴烈士陵园、纪念馆参加祭扫纪念活动。开设网站专题、设置微博话题,鼓励引导网上祭扫,全区网上祭英烈专题页面献花敬礼留言参与人数达320万人次。加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自治区下拨专项经费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修缮维护,国庆前对英烈纪念设施进行了专项督查。加强光荣院、优抚医院、军休所、军供站等事业单位管理,常态化做好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有序运营。常态化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建立悬挂台账,及时更新完善信息数据,结合入伍、退役、自然减员情况动态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注重在悬挂过程中体现仪式感,尊重个人意愿选择悬挂或摆放方式。全年为全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51万块;光荣牌制作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审核验收,保证了质量标准。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开展信息数据完善和比对工作,着力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突出问题,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坚持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做好精神慰藉、人文关怀,对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根据困难程度,再给予帮扶援助,保障基本生活。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春节、“八一”和国庆等时节,做到对重点优抚对象、老弱病残、下岗失业、生活困难退役军人走访慰问的全覆盖。

(五)依法开展好双拥工作

全区各级双拥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深入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走访慰问,推动解决问题。9月19日,召开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全区双拥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考评标准》以及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9月28日,举办全区双拥工作干部培训班,双拥工作模范城(旗县、市区)创建考评工作全面展开。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建军节期间,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共慰问驻军部队128个,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206户,送去慰问金1084万元,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走访慰问退役军人3.4万余人次。“八一”“十一”期间,组织乌兰牧骑深入边防一线、军休、光荣院等单位及荣誉军人家庭等进行慰问演出,累计演出200场次、1.8万人次观看,进一步丰富了部队和退役军人业余文化生活。自治区与10多家驻区银行单位和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等对接并签署拥军优抚协议,为退役军人量身定制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体现尊崇和优待。

四、强化法治宣传和政务公开

(一)加强法治宣传

我厅在组建之初,就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组建后2个月内即开通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并设置了政策法规专栏。全年厅官网平均浏览量775人次,共推送750篇文章,最高日浏览量1384人次,厅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达9741人,累计发送、转发新闻动态880条,平均日浏览量1796人次,最高日浏览量达5145人次,法治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在社保接续等工作中不断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向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发放社会保险接续政策《操作指南》和《解释口径》宣传册5.5万份,张贴《公告》3.9万余张,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卫视等主流媒体和厅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公开发布政策公告、政策解释、工作流程、工作专班热线电话等信息5000余条。注重典型宣传,在区内各类主流媒体、厅官网、微信公众号通过播放微视频、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时代楷模”张富清等模范人物以及自治区多松年等五大烈士和“北疆楷模”任明德等先进事迹,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按照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要求,积极落实自治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厅“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并于12月1日至7日在厅系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政务公开

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建立了对外公开的窗口,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同时还开设了“厅长信箱”“征求意见”“业务咨询”“网上信访”等互动交流区域,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为退役军人提供线上快捷业务服务,厅门户网站合格达标。在全区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中,积极与大数据局、政务服务局对接,确保政务信息互通共享、公开透明。在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中,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要求,明确提出了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制度纳入日常工作,并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五、依法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解决信访问题。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台账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问题、责任、措施“三个清单”。全区通过开门接访、深入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给予帮扶救助,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建立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首办负责、转办交办、会商处置、排查化解等工作机制和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全区上下信息畅通、情况及时对接处置,有效推动矛盾化解和问题解决。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自成立以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虽然能够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服务对象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干部队伍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扎实等等。

下一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自查督查,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补齐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断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增效,再上台阶。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把推进法治建设贯穿退役军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二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在加大法律业务培训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厅系统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