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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举办拥军共建医院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24-09-13 23:42  |  来源:巴林左旗新闻

为大力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进一步巩固双拥共建成果,9月11日,巴林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旗人民医院举办拥军共建医院签约仪式。旗卫健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仪式上,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卫健委相关负责同志发表致辞,并详细介绍了拥军共建协议中的医疗优待政策;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与旗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签订了拥军共建合作协议,并为拥军共建医院揭牌。

拥军共建医院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生动实践,对于进一步提升巴林左旗双拥工作水平,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巴林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常态化开展“拥军+”行动,按照拥军+医疗、拥军+企业、拥军+科技、拥军+教育等工作思路,不断打造“拥军”新阵地。

拥军共建合作协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进一步巩固双拥共建成果,做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优待工作,巴林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制定本协议,内容如下:

医疗优待对象

1.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4.烈士子女。

5.60周岁以上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

具体优待内容

医疗优待对象凭优待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就诊享受以下优待:

01 体检优待

(1)曾荣获一等功、二等功的退役军人,自2024年起10年内每两年内可享受1次体检,体检项目原价500元内免费体检。

(2)曾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子女等体检享受7折优惠。上述以外其他退役军人体检享受8折优惠。

(3)实施健康跟踪管理,开展回访工作,为优待对象提供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02 门诊优待

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门诊就诊可免除医保报销后门诊挂号费。

03 住院优待

对医疗优待对象中住院患者设立专用病房,并免除医保报销后床位费。

04 服务优先

(1)开通优先窗口,在醒目位置张贴“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先”标识。

(2)医疗优待对象来院就诊享受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全流程优先服务。

05 其他优待服务

(1)每年针对医疗优待对象开展一次以上集中义诊或健康宣讲活动。

(2)对于应聘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