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10:44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王逸涵 联系电话:15540998698)
2020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推动厅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服务对象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系统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面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全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宪法法律深入人心,为法治内蒙古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思维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落地生根。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原文,学习宣传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内容;
(三)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五)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学习宣传“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五、主要安排
(一)组织观看自治区宣传周启动仪式。11月30日,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自行收看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播出“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2020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人物颁奖典礼暨宪法周启动仪式”。
(二)召开一次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宪法(节选)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等学习篇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三)12月1日,组织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领导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
(四)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组织专题学习(宪法宣传周期间),召开支部学习会,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等篇目,结合本次宣传周主题自行组织开展专题研讨。
(五)邀请慧聪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面向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专题讲座。
(六)面向厅机关干部和服务对象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赴基层法院观摩庭审现场;在厅机关宣传大屏幕上滚动播出宪法宣传栏目,在服务中心摆放和发送法治宣传册;采取退役军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军营、进网络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放日”等活动。
(七)强化新媒体宣传(宪法宣传周期间)。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开设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及时在官网和“内蒙古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上转载国家、自治区关于“宪法宣传周”有关活动报道和评论文章,刊登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关于学习宣传宪法的收获和体会等投稿文章,集中宣传报道全国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的“宪法宣传周”创新活动和法治宣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