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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暨荣军养老康健院正式启动运行
发布时间:2024-05-15 16:09  |  来源:巴彦淖尔退役军人

5月11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举行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暨荣军养老康健院启动揭牌仪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宾,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黄伟,乌拉特中旗旗委、旗政府、政协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仪式。

期间,参加仪式领导共同为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揭牌,参观了院内基础设施建设,详细了解启动运行准备工作情况,并就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如何更好更高效运转进行了交流探讨。

随后,与会领导一行来到乌拉特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新址,共同为新办公楼揭牌,勉励退役军人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切实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履行好拥军优属职责,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迈上新台阶。

乌拉特中旗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

情况简介

乌拉特中旗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总用地面积6555.78平米,建筑面积4047.84平米,共有90张床位,包括生活用房、康复理疗用房、娱乐健身用房、后勤服务用房及配套辅助设施。光荣院坚持旗人民政府主导,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卫健委、民政局、残联协管,委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第三方运营机构经营的办院原则,秉承“优先服务抚恤优待对象、医养结合”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入住人员提供餐饮住宿、康复理疗、医护救治、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娱乐健身等康养服务。

凡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向所在苏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安排入住:

1.集中供养(为以下抚恤优待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①辖区老年(65周岁以上)、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②进入老年(65周岁以上)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③其他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抚恤优待对象。

2.优惠服务(光荣院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下列人员提供优惠服务)

①65周岁以上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抚恤优待对象;

②生活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核)试军队退役人员;

③老年(65周岁以上)且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④老年(65周岁以上)且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的父母。

同时,在满足集中供养和优惠服务对象需求的前提下,面向其他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及社会人员开展养老服务,此类人员有入住需求,可直接向第三方运营机构荣军养老康健院提出申请。

院址:乌拉特中旗中蒙医院与九维宾馆中间安康巷直走150米

咨询电话:光荣院:13847859388 15849860588;荣军养老康健院(第三方运营机构):1864843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