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待证,你不能不知道的5个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1-11 10:38   |  来源: 中国退役军人   | 

写在前面

2021年11月1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优待证管理办法》)。12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全国申领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从2019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首次对外披露启动优待证工作,到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优待证制度,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制定优待证管理办法,再到2021年1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五条明确“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再到《优待证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在历时近3年时间后,优待证正式与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见面。

优待证的推出,经历了哪些过程?背后又有些什么样的故事?会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近日,记者走进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退役军人信息中心、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和部门,采访了参与优待证研制和《优待证管理办法》起草制定的相关人员,为你讲述优待证研发背后的故事

01

12月14日上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在京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钱锋出席仪式并讲话。曹舒昊 摄

一问:优待证的推出备受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关注,在全国范围发放统一的优待凭证,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是落实保障法的重要举措,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务实之举,是精准精细服务的必要前提,是拓展社会优待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营造全社会拥军优抚的浓厚氛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钱锋在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上这么阐释发放优待证的重要意义。

“在党和国家、军队发展的光辉历史进程中,优待工作有着悠久历史和传承,早在红军时期我党就专门出台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对于优待工作予以规范。”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有关部门以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为宗旨,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为目标,满腔热忱为优抚对象服务。

2018年4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政策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优抚工作迈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曹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提高对象身份辨识度,强化对象身份意识,是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到国家优待和社会尊崇的服务手段,也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客观现实需要。通过优待证的广泛使用,积极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责任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02

二问:全国优待证的推出凝结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都经历了哪些艰难的过程?

“全国统一发放优待证,这项工作实际上从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不久就作为一个工作目标提出来了。”2019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对外宣布启动优待证相关工作。曹俊介绍,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统一的身份识别凭证,这是一个全新工作,涉及法律政策、信息安全、系统开发等诸多行业领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

2019年1月23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向外界发布,正在研发统一退役军人优待证。

曹俊告诉记者,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前往中央军委有关单位、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调研军人保障卡、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关证件卡证的设计和应用情况,同时赴北京、浙江、深圳等地了解地方类似工作的实践经验,最终确定了与金融机构合作,并配套以技术支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设计思路。

在政策制定层面,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组织专门的工作力量进行起草,邀请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各方面代表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吸收社会意见,先后多轮征求意见,不断进行完善,最终于2021年11月15日出台了《优待证管理办法》。

“优待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优待企业进行数据交换,这给我们的技术系统研发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退役军人信息中心主任王安岳告诉记者,他们会同金融机构、有关技术团队经过技术攻关,成功开发出了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优待证“办、制、用、管”提供信息化支撑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03

三问:请问与其他行业领域的相关凭证证件相比,优待证在发放和应用中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展示优待证样证。侯坤摄

“优待证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凭证证件相比,具备四大功能。”曹俊表示,优待证首先具备的功能就是彰显荣誉,是对持证人的光荣历史和贡献的肯定和彰显。第二就是身份识别。通过发放统一的优待证,使持证人有比较清晰的身份识别,更加方便社会机构、企业辨识对象身份,提供优待服务,同时也有利于营造浓厚的社会优待氛围。

第三个功能就是落实有关待遇。第四个功能就是服务管理。通过优待证和优待证信息系统的大数据关联,有利于了解持证人享受优待的总体情况,便于我们今后提供精准化的服务。

“我们对于优待证的管理总体上把握依规管理、分级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曹俊说,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按照《优待证管理办法》所明确的申领、发放等环节程序进行管理,充分考虑到各省市地区优待政策的地域差异性,实现按照国家、省市县不同级别的分级管理。同时,通过不断将各地推出的优待政策加载到优待证上,拓展优待内容和应用,对优待证进行动态管理。

04

四问:此次出台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较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了哪些变化?

退役军人优待证样证。侯坤摄

2020年11月27日,司法部官网公布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优待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时间为期一个月。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优待处了解到,这次公开征求意见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从电子邮箱、来信以及网站留言等不同渠道共收到意见建议5000多条。

记者看到,最终出台的《优待证管理办法》共9章52条,较征求意见稿发生诸多变化。如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优待证申请不予受理的三种情况: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及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办法制定部门经过充分研究,吸收了社会意见,最终调整为“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没有进行“一刀切”,保证了政策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记者还注意到,在对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界定上,最终出台的《优待证管理办法》拓展到“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覆盖面更广。此外,在功能章节还增加了关于电子优待证相关功能的介绍。

针对社会上很多人提出叫“荣誉证”或“光荣证”的意见,曹俊说,之所以确定叫优待证,基于两个考虑:一是传承,人民军队从缔造之日起,就提出了优待的概念,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制定的《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中,就是对红军及家属专门优待的规定。

上海嘉定区有个双拥博物馆,里面展陈了解放战争时期和解放初期地方发放的优待证,如1947年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制发的“抗日军人家属优待证”,1949年12月东北人民政府制发的“革命军人优待证”等。所以,命名为优待证,首先体现了红色基因的赓续和对光荣传统的传承。

二是由优待内涵本质决定的,“优待”既体现在精神方面也体现在物质方面,优待授予主体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社会组织、企业,而“光荣”“荣誉”的授予,一般是政府行为、组织行为。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最终确定命名“优待证”。

05

五问:全国统一的优待证制发后,将会给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优待证样证。侯坤摄

“优待证推出后,不断拓展优待领域,提高优待证‘含金量’,这是我们要不懈努力的方向。”曹俊介绍,全国统一的优待证发放后,持证人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主要指在国家层面主要落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里需要持证享受的优待内容;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如交通、文旅等涉及日常生活的优待;其他社会组织、企业自发提供的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新时代社会化拥军优抚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子,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好的优待服务,引导形成爱国拥军鲜明社会导向。”曹俊同时表示,希望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拥军优抚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将不断努力拓展优待证应用领域,让优抚对象凭优待证享受的优待服务与国家和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逐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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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2021年11月1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优待证管理办法》)。12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全国申领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从2019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首次对外披露启动优待证工作,到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优待证制度,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制定优待证管理办法,再到2021年1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五条明确“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再到《优待证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在历时近3年时间后,优待证正式与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见面。

优待证的推出,经历了哪些过程?背后又有些什么样的故事?会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近日,记者走进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退役军人信息中心、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和部门,采访了参与优待证研制和《优待证管理办法》起草制定的相关人员,为你讲述优待证研发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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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上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在京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钱锋出席仪式并讲话。曹舒昊 摄

一问:优待证的推出备受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关注,在全国范围发放统一的优待凭证,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是落实保障法的重要举措,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务实之举,是精准精细服务的必要前提,是拓展社会优待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营造全社会拥军优抚的浓厚氛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钱锋在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上这么阐释发放优待证的重要意义。

“在党和国家、军队发展的光辉历史进程中,优待工作有着悠久历史和传承,早在红军时期我党就专门出台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对于优待工作予以规范。”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有关部门以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为宗旨,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为目标,满腔热忱为优抚对象服务。

2018年4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政策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优抚工作迈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曹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提高对象身份辨识度,强化对象身份意识,是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到国家优待和社会尊崇的服务手段,也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客观现实需要。通过优待证的广泛使用,积极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责任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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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全国优待证的推出凝结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都经历了哪些艰难的过程?

“全国统一发放优待证,这项工作实际上从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不久就作为一个工作目标提出来了。”2019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对外宣布启动优待证相关工作。曹俊介绍,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统一的身份识别凭证,这是一个全新工作,涉及法律政策、信息安全、系统开发等诸多行业领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

2019年1月23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向外界发布,正在研发统一退役军人优待证。

曹俊告诉记者,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前往中央军委有关单位、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调研军人保障卡、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关证件卡证的设计和应用情况,同时赴北京、浙江、深圳等地了解地方类似工作的实践经验,最终确定了与金融机构合作,并配套以技术支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设计思路。

在政策制定层面,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组织专门的工作力量进行起草,邀请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各方面代表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吸收社会意见,先后多轮征求意见,不断进行完善,最终于2021年11月15日出台了《优待证管理办法》。

“优待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优待企业进行数据交换,这给我们的技术系统研发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退役军人信息中心主任王安岳告诉记者,他们会同金融机构、有关技术团队经过技术攻关,成功开发出了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优待证“办、制、用、管”提供信息化支撑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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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请问与其他行业领域的相关凭证证件相比,优待证在发放和应用中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展示优待证样证。侯坤摄

“优待证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凭证证件相比,具备四大功能。”曹俊表示,优待证首先具备的功能就是彰显荣誉,是对持证人的光荣历史和贡献的肯定和彰显。第二就是身份识别。通过发放统一的优待证,使持证人有比较清晰的身份识别,更加方便社会机构、企业辨识对象身份,提供优待服务,同时也有利于营造浓厚的社会优待氛围。

第三个功能就是落实有关待遇。第四个功能就是服务管理。通过优待证和优待证信息系统的大数据关联,有利于了解持证人享受优待的总体情况,便于我们今后提供精准化的服务。

“我们对于优待证的管理总体上把握依规管理、分级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曹俊说,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按照《优待证管理办法》所明确的申领、发放等环节程序进行管理,充分考虑到各省市地区优待政策的地域差异性,实现按照国家、省市县不同级别的分级管理。同时,通过不断将各地推出的优待政策加载到优待证上,拓展优待内容和应用,对优待证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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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此次出台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较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了哪些变化?

退役军人优待证样证。侯坤摄

2020年11月27日,司法部官网公布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优待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时间为期一个月。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优待处了解到,这次公开征求意见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从电子邮箱、来信以及网站留言等不同渠道共收到意见建议5000多条。

记者看到,最终出台的《优待证管理办法》共9章52条,较征求意见稿发生诸多变化。如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优待证申请不予受理的三种情况: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及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办法制定部门经过充分研究,吸收了社会意见,最终调整为“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没有进行“一刀切”,保证了政策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记者还注意到,在对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界定上,最终出台的《优待证管理办法》拓展到“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覆盖面更广。此外,在功能章节还增加了关于电子优待证相关功能的介绍。

针对社会上很多人提出叫“荣誉证”或“光荣证”的意见,曹俊说,之所以确定叫优待证,基于两个考虑:一是传承,人民军队从缔造之日起,就提出了优待的概念,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制定的《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中,就是对红军及家属专门优待的规定。

上海嘉定区有个双拥博物馆,里面展陈了解放战争时期和解放初期地方发放的优待证,如1947年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制发的“抗日军人家属优待证”,1949年12月东北人民政府制发的“革命军人优待证”等。所以,命名为优待证,首先体现了红色基因的赓续和对光荣传统的传承。

二是由优待内涵本质决定的,“优待”既体现在精神方面也体现在物质方面,优待授予主体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社会组织、企业,而“光荣”“荣誉”的授予,一般是政府行为、组织行为。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最终确定命名“优待证”。

05

五问:全国统一的优待证制发后,将会给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优待证样证。侯坤摄

“优待证推出后,不断拓展优待领域,提高优待证‘含金量’,这是我们要不懈努力的方向。”曹俊介绍,全国统一的优待证发放后,持证人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主要指在国家层面主要落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里需要持证享受的优待内容;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如交通、文旅等涉及日常生活的优待;其他社会组织、企业自发提供的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新时代社会化拥军优抚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子,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好的优待服务,引导形成爱国拥军鲜明社会导向。”曹俊同时表示,希望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拥军优抚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将不断努力拓展优待证应用领域,让优抚对象凭优待证享受的优待服务与国家和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逐步拓展。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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