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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29 11: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朗读
关于印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进“五化协同”实施方案》和《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进“五化协同”实施方案》和《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方案》已经6月22日第12次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20年6月23日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进“五化协同”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的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指导意见》、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推进“五化协同”和创建“最强党支部”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推动形成机关党建系统化谋划、制度化规范、标准化建设、项目化推进、信息化支撑的“五化协同”发展机制,2021年“五化协同”机制全面推进,2023年“五化协同”机制基本形成,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任务标准
  (一)系统化谋划。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三个表率”,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全力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打造成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机关团青组织还未成立等问题,对照党章党规举一反三,提出完善措施,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坚持创新导向,紧扣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和基本保障“五个基本”要素,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退役军人的职责定位,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联建联创、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机制,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二)制度化规范。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年初制定学习计划、适时跟进学习、不定时予以督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规、行为合法规、工作依法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健全督查、述职评议考核、问责等制度,形成贯穿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全过程的配套管用制度体系,形成严格、规范的机关党建运行机制, 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组织活动形式、内容和载体,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祭扫英烈、慰问帮扶、警示教育、进军营等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生活形式由“单一”变“多样”、参与人员由“固定”变“开放”、参与意愿由“被动”变“自觉”,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三)标准化建设。一是组织生活标准化。厅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带头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每年学习研讨24次以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撰写理论研讨文章或调研报告;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每季度至少1次;带头建立“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推动所在支部率先建成“最强党支部”。二是工作台账标准化。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健全学习档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年末有总结,学习中有记录、重点内容有笔记;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厅系统干部教育三年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基层党组织季度学习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有效提升、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三是场所阵地标准化。各基层党组织争取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或专门的学习教育场所,做到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
  (四)项目化推进。一是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坚持把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用以指导机关党的建设实践、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发展,建设服务作风正、服务能力强、服务效率高、服务效果好的模范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围绕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五强”要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方案》,细化相关标准,打造一批“最强党支部”,使基层党组织学有目标、做有标尺、行有方向,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厅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以“三亮三比”(亮身份,比作风;亮职责,比技能;亮承诺,比业绩)为主要载体,鼓励党员亮身份、挑担子、展风采,打造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质量水平。四是开展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活动。强化机关党委与各基层党组织联系指导工作,配齐党务工作联络人员,每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现场教学等方式对党支部书记开展一次轮训,把党务干部培养成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五)信息化支撑。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利用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做好党建工作宣传。二是组织党员积极用好“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再启航”等学习平台,建设党员干部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阵地。三是建立党组织、党员变化情况台账,及时更新完善党员信息数据库,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厅党组高度重视推进“五化协同”工作,成立推进“五化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职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创建工作落实。
  (二)抓好调度推进。厅机关党委采取定期调度、专题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最强党支部”创建情况和实际效果,持续加强跟踪调度和及时指导。培养和选树一批“可观摩、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研讨、宣传报道等形式加强经验交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和激励效应,不断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三)压实工作责任。厅党组把“五化协同”推进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推动机关党建责任上肩、工作落地。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支部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筑牢新时代北疆基层战斗堡垒建设“最强党支部”》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推进“五化协同”和创建“最强党支部”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厅系统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的工作目标,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化政治功能,着力提升组织力,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从2020年到2023年,通过集中建设,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将厅系统所有党支部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全区广大退役军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量化目标: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得到普遍提升,“最强党支部”的数量,2020年底达到20%以上;2021年底达到30%以上;2022年底达到40%以上;2023年底达到50%以上,实现总体“过半”的目标。
  三、建设标准
  (一)政治功能强
  1.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积极履职尽责,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2.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内蒙古、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年初有方案、季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年末有总结。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再启航等线上平台加强自学能力,每月公布“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得分,形成支部书记带头学、党员干部交流学的浓厚氛围。
  4.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培训,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工作机制,支部书记担任网格长,指定专人担任网格员,紧盯本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定期研判重大风险、研究防控措施,形成主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防控的工作闭环。
  5.党员干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二)队伍建设强
  1.按照“党支部建在处室,处室负责人兼任书记”的要求建立党支部、配备党支部负责人,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发展党员,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规范程序。
  2.党支部工作机制健全,班子职责分工明确、履职到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
  3.充分发挥教育功能,通过集中培训、主题讨论、参观学习、选学送学、鼓励自学等方式,加强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各类知识的学习,每季度检查党员的学习成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4.从严从实管理党员,不定期听取党员思想和工作汇报,注重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道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做到管理和爱护相统一,结合传统节日等时机,帮扶慰问困难党员。
  6.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通过严格组织生活、进行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不合格党员及时予以处置。
  7.党支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述职述廉、“马上办”、一周“晒成绩单”等制度,严查严纠“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建立健全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梳理风险点,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整治,确保队伍纯洁可靠。
  (三)组织生活强
  1.常态化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生活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
  2.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厅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每年分别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重温入党誓词、祭扫英烈、慰问军休干部和残疾军人以及开展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要做到“党味”浓郁、主题突出、全员参与、仪式感强、活动务实。党支部年中组织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每年至少召开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前确定主题、会上查摆问题、会后整改落实;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支委之间、支委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3.落实联建联创制度,各党支部可按照就近的原则,从退役军人系统、驻呼部队、消防中队等选择一个基层党支部建立联建联创关系,定期开展活动,联建关系和开展活动情况及时向厅机关党委报备。
  4.军休机构、服务中心、荣康医院等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党员学习活动场所,积极推进场所规范化建设,在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基础上,适当参照《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和加强政治文化环境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布置政治文化环境,做到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
  5.党支部每月收缴党费,建立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并将党费收缴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
  (四)作用发挥强
  1.党支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抓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紧扭住权益维护、移交安置、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扶持、优抚褒扬、双拥共建等主责主业,制定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深度融合。
  2.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深入开展“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和承诺践诺活动,服务窗口单位要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完成重要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争当先锋模范。
  3.党支部要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大力挖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红色资源,积极开展“重温烈士家书”“军歌大家唱”“请老兵讲故事”等活动,持续学习宣传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等先进事迹,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激发党员干部革命热情。积极倡导党员干部“红书日日读”,争取做到日读一文、月读一书、季撰一篇感想体会。
  4.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员信息、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信息、党组织生活、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费收缴等工作台账。党支部要做到有会议记录、有政治学习资料、有每月学习计划、有党员学习笔记、有党日活动方案,定期做好资料归类整理,专人负责、专柜保存。
  (五)群众工作强
  1.党支部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制度,结合业务工作、结合调查研究向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问需问计问效;畅通表达意愿、参与决策、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的渠道,在平时考核监督、重点工作督查、年度述职评议、干部提拔使用时设立群众评议环节,切实征求服务对象意见。
  2.党员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中心”的导向,千方百计解难题、办实事,对于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理诉求,能解决的尽快解决,需要通过政策固化的积极研究出台政策,需要顶层设计的及时向上反映。
  3.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志愿者服务队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四、评价机制
  结合“区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要求,以组织放心、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社会认同为先导,建立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工作机制。
  1.组织评定。上级党组织根据日常了解和年度评议考核情况,对党支部工作予以评定,“最强党支部”的组织评价等次必须为优秀。
  2.党员评议。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标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评议指标项目,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予以落实。“最强党支部”的党员评价优秀等次所占比例应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90%以上。
  3.群众评判。在邀请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代表参与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公示、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群众评价的参与范围,体现更广泛的民主性。探索线上评价渠道,提升群众参与度。群众评价为“不满意”、查证属实的,不得参评“最强党支部”。
  4.社会评价。根据党支部所处领域业务特点,结合实际向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盟市局征求意见,全方位了解掌握党支部及党员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不得参评“最强党支部”。
  五、创建程序
  实行“自创+申报+评定”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党支部的创建积极性,采取全面自创、逐级申报、分级评定的方式有序推进。
  1.全面自创。党支部对照“最强党支部”建设标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厅机关党委加强指导,通过集中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逐级申报。党支部自评达到标准后,撰写形成自评报告,汇总佐证材料,梳理任务清单向基层党委(总支)申报,拟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根据情况向厅机关党委申报。
  3.分级评定。根据党支部自评申报情况,设立党总支、党委的厅属单位,负责对所属支部进行评定,厅机关党委对厅属单位、机关处室提出评定意见,最后报厅党组集体研究进行评定。下级党组织的评定结果只作为向上级党组织申报的条件,不作为评定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厅党组把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把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和“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的重要载体。厅党组成员以所在党支部作为“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二)强化激励措施。树立评优争强导向,所在党支部被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参评上级党组织开展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党内表彰时,应当予以优先推荐;党支部书记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参评自治区党委以上党内表彰项目,其所在党支部应当被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三)力戒形式主义。各基层党组织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规定贯彻落实到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始终,不设置不切实际的量化指标,不搞层层加码,不搞花拳绣腿,以扎扎实实的创建活动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厅系统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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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进“五化协同”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的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指导意见》、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推进“五化协同”和创建“最强党支部”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推动形成机关党建系统化谋划、制度化规范、标准化建设、项目化推进、信息化支撑的“五化协同”发展机制,2021年“五化协同”机制全面推进,2023年“五化协同”机制基本形成,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任务标准
  (一)系统化谋划。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三个表率”,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全力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打造成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机关团青组织还未成立等问题,对照党章党规举一反三,提出完善措施,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坚持创新导向,紧扣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和基本保障“五个基本”要素,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退役军人的职责定位,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联建联创、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机制,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二)制度化规范。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年初制定学习计划、适时跟进学习、不定时予以督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规、行为合法规、工作依法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健全督查、述职评议考核、问责等制度,形成贯穿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全过程的配套管用制度体系,形成严格、规范的机关党建运行机制, 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组织活动形式、内容和载体,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祭扫英烈、慰问帮扶、警示教育、进军营等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生活形式由“单一”变“多样”、参与人员由“固定”变“开放”、参与意愿由“被动”变“自觉”,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三)标准化建设。一是组织生活标准化。厅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带头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每年学习研讨24次以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撰写理论研讨文章或调研报告;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每季度至少1次;带头建立“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推动所在支部率先建成“最强党支部”。二是工作台账标准化。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健全学习档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年末有总结,学习中有记录、重点内容有笔记;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厅系统干部教育三年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基层党组织季度学习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有效提升、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三是场所阵地标准化。各基层党组织争取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或专门的学习教育场所,做到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
  (四)项目化推进。一是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坚持把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用以指导机关党的建设实践、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发展,建设服务作风正、服务能力强、服务效率高、服务效果好的模范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围绕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五强”要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方案》,细化相关标准,打造一批“最强党支部”,使基层党组织学有目标、做有标尺、行有方向,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厅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以“三亮三比”(亮身份,比作风;亮职责,比技能;亮承诺,比业绩)为主要载体,鼓励党员亮身份、挑担子、展风采,打造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质量水平。四是开展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活动。强化机关党委与各基层党组织联系指导工作,配齐党务工作联络人员,每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现场教学等方式对党支部书记开展一次轮训,把党务干部培养成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五)信息化支撑。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利用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做好党建工作宣传。二是组织党员积极用好“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再启航”等学习平台,建设党员干部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阵地。三是建立党组织、党员变化情况台账,及时更新完善党员信息数据库,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厅党组高度重视推进“五化协同”工作,成立推进“五化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职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创建工作落实。
  (二)抓好调度推进。厅机关党委采取定期调度、专题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最强党支部”创建情况和实际效果,持续加强跟踪调度和及时指导。培养和选树一批“可观摩、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研讨、宣传报道等形式加强经验交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和激励效应,不断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三)压实工作责任。厅党组把“五化协同”推进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推动机关党建责任上肩、工作落地。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支部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筑牢新时代北疆基层战斗堡垒建设“最强党支部”》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推进“五化协同”和创建“最强党支部”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厅系统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的工作目标,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化政治功能,着力提升组织力,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从2020年到2023年,通过集中建设,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将厅系统所有党支部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全区广大退役军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量化目标: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得到普遍提升,“最强党支部”的数量,2020年底达到20%以上;2021年底达到30%以上;2022年底达到40%以上;2023年底达到50%以上,实现总体“过半”的目标。
  三、建设标准
  (一)政治功能强
  1.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积极履职尽责,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2.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内蒙古、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年初有方案、季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年末有总结。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再启航等线上平台加强自学能力,每月公布“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得分,形成支部书记带头学、党员干部交流学的浓厚氛围。
  4.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培训,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工作机制,支部书记担任网格长,指定专人担任网格员,紧盯本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定期研判重大风险、研究防控措施,形成主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防控的工作闭环。
  5.党员干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二)队伍建设强
  1.按照“党支部建在处室,处室负责人兼任书记”的要求建立党支部、配备党支部负责人,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发展党员,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规范程序。
  2.党支部工作机制健全,班子职责分工明确、履职到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
  3.充分发挥教育功能,通过集中培训、主题讨论、参观学习、选学送学、鼓励自学等方式,加强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各类知识的学习,每季度检查党员的学习成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4.从严从实管理党员,不定期听取党员思想和工作汇报,注重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道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做到管理和爱护相统一,结合传统节日等时机,帮扶慰问困难党员。
  6.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监督,通过严格组织生活、进行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不合格党员及时予以处置。
  7.党支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述职述廉、“马上办”、一周“晒成绩单”等制度,严查严纠“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建立健全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梳理风险点,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整治,确保队伍纯洁可靠。
  (三)组织生活强
  1.常态化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生活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
  2.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厅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每年分别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重温入党誓词、祭扫英烈、慰问军休干部和残疾军人以及开展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要做到“党味”浓郁、主题突出、全员参与、仪式感强、活动务实。党支部年中组织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每年至少召开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前确定主题、会上查摆问题、会后整改落实;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支委之间、支委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3.落实联建联创制度,各党支部可按照就近的原则,从退役军人系统、驻呼部队、消防中队等选择一个基层党支部建立联建联创关系,定期开展活动,联建关系和开展活动情况及时向厅机关党委报备。
  4.军休机构、服务中心、荣康医院等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党员学习活动场所,积极推进场所规范化建设,在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基础上,适当参照《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和加强政治文化环境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布置政治文化环境,做到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
  5.党支部每月收缴党费,建立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并将党费收缴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
  (四)作用发挥强
  1.党支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抓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紧扭住权益维护、移交安置、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扶持、优抚褒扬、双拥共建等主责主业,制定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深度融合。
  2.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深入开展“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和承诺践诺活动,服务窗口单位要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完成重要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争当先锋模范。
  3.党支部要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大力挖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红色资源,积极开展“重温烈士家书”“军歌大家唱”“请老兵讲故事”等活动,持续学习宣传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等先进事迹,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激发党员干部革命热情。积极倡导党员干部“红书日日读”,争取做到日读一文、月读一书、季撰一篇感想体会。
  4.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员信息、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信息、党组织生活、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费收缴等工作台账。党支部要做到有会议记录、有政治学习资料、有每月学习计划、有党员学习笔记、有党日活动方案,定期做好资料归类整理,专人负责、专柜保存。
  (五)群众工作强
  1.党支部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制度,结合业务工作、结合调查研究向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问需问计问效;畅通表达意愿、参与决策、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的渠道,在平时考核监督、重点工作督查、年度述职评议、干部提拔使用时设立群众评议环节,切实征求服务对象意见。
  2.党员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中心”的导向,千方百计解难题、办实事,对于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理诉求,能解决的尽快解决,需要通过政策固化的积极研究出台政策,需要顶层设计的及时向上反映。
  3.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志愿者服务队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四、评价机制
  结合“区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要求,以组织放心、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社会认同为先导,建立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工作机制。
  1.组织评定。上级党组织根据日常了解和年度评议考核情况,对党支部工作予以评定,“最强党支部”的组织评价等次必须为优秀。
  2.党员评议。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标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评议指标项目,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予以落实。“最强党支部”的党员评价优秀等次所占比例应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90%以上。
  3.群众评判。在邀请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代表参与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公示、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群众评价的参与范围,体现更广泛的民主性。探索线上评价渠道,提升群众参与度。群众评价为“不满意”、查证属实的,不得参评“最强党支部”。
  4.社会评价。根据党支部所处领域业务特点,结合实际向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盟市局征求意见,全方位了解掌握党支部及党员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不得参评“最强党支部”。
  五、创建程序
  实行“自创+申报+评定”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党支部的创建积极性,采取全面自创、逐级申报、分级评定的方式有序推进。
  1.全面自创。党支部对照“最强党支部”建设标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厅机关党委加强指导,通过集中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逐级申报。党支部自评达到标准后,撰写形成自评报告,汇总佐证材料,梳理任务清单向基层党委(总支)申报,拟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根据情况向厅机关党委申报。
  3.分级评定。根据党支部自评申报情况,设立党总支、党委的厅属单位,负责对所属支部进行评定,厅机关党委对厅属单位、机关处室提出评定意见,最后报厅党组集体研究进行评定。下级党组织的评定结果只作为向上级党组织申报的条件,不作为评定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厅党组把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把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和“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的重要载体。厅党组成员以所在党支部作为“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二)强化激励措施。树立评优争强导向,所在党支部被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参评上级党组织开展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党内表彰时,应当予以优先推荐;党支部书记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参评自治区党委以上党内表彰项目,其所在党支部应当被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三)力戒形式主义。各基层党组织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规定贯彻落实到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始终,不设置不切实际的量化指标,不搞层层加码,不搞花拳绣腿,以扎扎实实的创建活动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厅系统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